周俊生:电信降价首需打破央企垄断
国务院最近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作出了重要修改,放开网间互联协议和政府电信资费定价的限制,取消了原有的“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两种定价模式,明确规定今后的电信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这意味着电信资费定价正式松绑,为用户带来了强烈的降价预期。
中国电信资费远远高于国际市场,长期受到舆论诟病。我国电信资费之所以高于美欧等西方市场,与我国的电信技术发展落后于这些地区、电信运营成本高于这些地区有直接关系。近年来,随着电信技术的普及,来自技术方面的阻力正在减少。只是由于以往的电信资费接受的是政府统一定价,运营商的降价动作并不常见。在国务院修改《电信条例》以后,三大运营商掌握了定价自主权,电信资费的下行空间确实已经打开。
但是,要实现电信资费的下降,需要来自市场竞争所产生的压力,而市场竞争的产生,则来自尽可能多的市场主体为争夺市场资源而展开的博弈。如果市场上出现了一个超级寡头,对整个行业实现了垄断,这个寡头也就掌握了产品定价权,感受不到来自市场的压力,那么,市场竞争就无从产生,也就不会主动降低产品价格。进一步说,即使这个行业出现了多个市场主体,但如果它们具有一致的市场目标,也很容易形成价格同盟,这几个市场主体之间不需要争夺市场份额,那么,它们也不会感受到市场竞争的压力,从而也不会主动降低产品定价。
我国目前的电信市场,出现的正是这样的问题。电信市场基本由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和中国移动三家央企瓜分,但是,它们所取得的市场份额,并不是通过其各自展开的市场博弈而获得,而是在行政分配之下出现的结果。政府不仅主导了它们的市场分工,而且对它们的产品也实行了统一定价。因此,虽然我国电信市场有三家运营商,但由于它们之间并没有展开充分的市场博弈,因此与由一个超级寡头来统领市场并没有多大区别。如果说我国电信资费的高定价有技术约束的原因,那么,这种央企对市场的垄断格局则是高定价的根本原因。
现在,电信市场将实行市场化定价,这无疑是一个值得肯定的改革。但是,由于三家央企已经基本完成对电信市场的瓜分,市场垄断格局仍然存在。因此,为了让市场化定价的改革真正收到效果,还需在打破电信市场垄断方面推出切实的改革措施。
打破电信市场的垄断格局,最为重要的是对目前的三大运营商进行改革,一方面要充分利用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机会,彻底打开民营资本的准入大门,推动民间资本进入基础电信领域。另一方面,也是更为重要的方面,则是终结政府对三家运营商的政策倾斜,政府对它们的管理要严格控制在管资产而不是直接干预企业,使其真正转身为市场化企业,从而倒逼其必须为争夺市场份额充分施展包括价格竞争在内的各种市场化手段。这样,电信资费下行才具有基本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