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政府出台《关于保护和促进我省老字号发展的指导意见》

04.09.2014  13:26


  为进一步弘扬老字号品牌文化,提升老字号品牌价值,促进江西老字号健康发展,近日,江西省政府出台《关于保护和促进我省老字号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江西将逐步建立起保护和促进老字号发展的长效机制。实施分类指导,积极保护,挖掘整理传统产品和技艺,增强老字号企业自主创新和市场竞争力,培育一批发展潜力大、竞争能力强、社会影响广、文化特色浓的知名老字号。意见同时还明确了江西老字号发展的工作目标,即力争到2017年底,培育和引进“中华老字号”企业30家,认定“江西老字号”企业100家。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赣府厅发〔2014〕35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商务厅关于


  保护和促进我省老字号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区)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商务厅《关于保护和促进我省老字号发展的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8月25日


  


关于保护和促进我省老字号发展的指导意见


  省商务厅


  为进一步弘扬老字号品牌文化,提升老字号品牌价值,促进老字号健康发展,充分发挥老字号在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委联合制发的《关于保护和促进老字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华老字号保护与促进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保护和促进我省老字号的发展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保护和促进老字号发展的重要意义


  老字号是指历史悠久,拥有世代传承的产品、技艺或服务,具有鲜明的中华民族传统文化背景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取得社会广泛认同,形成良好信誉的品牌。江西拥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的老字号企业,主要分布在工业、农业、商业、文化等领域,它们所传承的独特产品、精湛技艺和经营理念具有不可估量的品牌价值、经济价值和文化价值。由于历史变迁和体制转换等多种因素影响,部分老字号企业经营举步维艰。保护和促进老字号企业发展,有利于扩大内需、满足消费需求;有利于引导老字号企业利用品牌优势做精、做大、做强,走自主创新之路;有利于弘扬诚信经营理念和商业文明。提高全社会对老字号振兴发展的重视程度,切实做好保护和促进老字号发展工作,已经成为当前一项十分重要和紧迫的任务。


  二、保护和促进老字号发展的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大力营造老字号发展的良好环境,逐步建立起保护和促进老字号发展的长效机制。实施分类指导,积极保护,挖掘整理传统产品和技艺,增强老字号企业自主创新和市场竞争能力,培育一批发展潜力大、竞争能力强、社会影响广、文化特色浓的知名老字号。力争在2017年底,培育和引进“中华老字号”企业30家,认定“江西老字号”企业100家。


  (二)基本原则


   1.开放市场、公平竞争。以开放的政策为吸引,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鼓励各种经济类型市场主体参与盘活老字号,积极推动老字号企业加速发展。


  2.保护与发展结合。坚持积极保护方针,以保护为目的,以发展为手段,通过积极发展实现真正的保护,焕发老字号生机。


   3.继承与创新并举。既要深入挖掘老字号传统技艺和品牌内涵,弘扬老字号优秀传统文化和服务理念,又要积极引入现代管理生产技术,开发特色产品服务,增强老字号竞争力。


   4.经济与文化融合。充分发挥老字号的文化资源优势,以文化力提升品牌力,以企业发展推动文化创新,实现经济与文化的良性互动。


  三、建立保护体系,形成老字号发展的长效机制


  (一)加强老字号经营网点保护。在制定城市规划中,要充分考虑对老字号原址原貌的保护,并将老字号发展纳入城市规划及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开展老字号门店摸底,在老字号门店较集中的地区,要划定保护范围,纳入城乡规划管理。涉及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和市政工程,确需对老字号实施拆迁的,尽可能安排回迁;无法回迁的,应按照有利于老字号经营和保持店铺原有风貌的原则就近安置,并简化办理手续;无法就近安置的,依法给予货币补偿。其他商业项目的开发,要优先安排老字号企业回迁原址,并尽量恢复原有建筑风格。


  (二)加强老字号知识产权保护。引导和鼓励老字号企业进行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工作。支持老字号企业维权活动,严厉打击侵犯老字号商标、专利、字号、品牌和假冒伪劣老字号产品的不法分子和不法行为。通过各种形式向老字号企业介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提高保护自主知识产权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加强老字号文化遗产保护。对符合条件的老字号品牌、独特技艺优先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对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老字号建筑、历史文化街区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保护工作。


  四、建立促进体系,提升老字号的影响力


  (一)建立健全老字号名录。认真开展老字号普查工作,建立老字号信息库,跟踪监测老字号发展情况。加强对老字号传统技艺、发展史料和实物的收集、整理工作,加快抢救即将失传或受到破坏的老字号工艺手艺、重要文献、珍贵实物,建立健全“江西老字号”档案。


  (二)开展“江西老字号”认定。省商务厅负责做好“江西老字号”的认定工作,并对“江西老字号”实行动态管理,择优推荐申报“中华老字号”认定。


  (三)加大老字号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加强对老字号的宣传报道。鼓励新闻出版机构制作、出版宣传老字号的电视专题片、纪录片、书籍和画册,发行老字号消费指南、手册和地图,打造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基地,营造有利于老字号发展的消费环境和社会氛围。支持举办老字号展会,通过各种形式组织老字号企业进行跨地区和跨国界的交流、宣传,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和手段。鼓励旅游企业积极开发老字号旅游产品,打造老字号特色旅游线路,提高游客对老字号的保护意识。


  (四)打造老字号特色景观。在老字号较多的区域集中打造老字号示范商业街,并积极引进外地老字号入驻,增加城市人文景观和商业功能。鼓励和支持老字号企业建立老字号企业博物馆,打造民族品牌教育基地。


  五、建立支持体系,增强老字号的市场竞争力


  (一)支持老字号品牌发展。对被认定为“中华老字号”、“江西老字号”的企业在网点建设、技术改造、标准研制、产品开发、人员培训等方面给予政府专项支持。对老字号企业在创新发展阶段,纳税确有困难且符合减免税条件的,报经地税部门批准,酌情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对老字号企业创新发展所需的贷款给予支持。鼓励发展较好的老字号企业开展资本运作,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老字号企业上市。


  (二)支持老字号企业体制创新。鼓励和引导老字号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制定发展战略,增强企业活力,提高盈利能力。依法确认老字号企业无形资产的价值和权属,对经营不善而停业的老字号企业,政府鼓励资产重组,创新发展。鼓励具有竞争优势的老字号企业通过市场运作,控股、收购、兼并同行业其他老字号,组建和发展老字号企业集团,提高老字号整体市场竞争能力。


  (三)支持老字号企业开拓市场。在政府采购和援外物资采购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老字号产品。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经贸洽谈、展示交易活动,要为老字号企业和产品优先提供摊位,并对企业参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予以支持。支持老字号企业采取组团参展、单独设展、考察交流等方式了解国际国内市场,寻找商机。加大老字号纪念品的开发力度,积极推广老字号旅游产品。


  (四)支持老字号企业技术创新。鼓励和支持老字号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引入现代生产方式,开发具有地域特色、文化内涵、品质优良、符合社会需求的产品和服务。在传承优秀传统技艺的基础上,通过运用高新技术加以创新、提升产品的档次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强其市场竞争能力。


  (五)支持老字号企业经营创新。鼓励和支持老字号企业把传统经营方式与现代服务手段、管理方法有机结合起来,在保护和传承原有独特技艺的基础上,引入和发展现代流通业态,创新交易方式,健全营销网络,拓展业务领域。鼓励老字号企业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电子商务和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


  (六)支持老字号企业文化创新。鼓励和支持老字号企业坚持优良传统,借鉴现代理念,不断丰富文化内涵,将企业文化与诚信体系建设相结合,以诚信维护品牌,以文化创新提升企业形象,提高老字号的品牌影响力。


  (七)支持老字号企业人才培育。鼓励和支持老字号企业与省内职业院校开展合作,利用职业院校人才及技术优势开展人才培训和技艺交流。支持传承人授徒传艺。鼓励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到老字号企业就业,为职业经理人参与老字号经营管理提供便利。


  六、加强对保护和促进老字号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争取老字号发展支持资金。继续积极争取中央部委对我省老字号发展的支持,并在已设立的省商贸发展等资金中继续统筹安排,用于支持老字号企业品牌创建、技术创新、经营创新、技艺传承、文化挖掘、宣传推广、会展交流、人员培训和知识产权保护等项目。鼓励老字号企业所在地政府出台配套扶持政策,大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不断扩大品牌效应和提升品牌价值。


  (二)发挥老字号协会作用。尽快成立江西省老字号企业协会,通过协会深入挖掘整理老字号品牌资源,加强理论研究和信息交流;帮助老字号发展连锁经营、进行品牌提升、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训等工作;引导老字号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帮助筹建老字号商业特色街、老字号博物馆,建设老字号信息平台,举办各类老字号展会、发展论坛等。


  (三)形成各方合力促进老字号发展的氛围。建立促进老字号发展的专家咨询机制,鼓励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等社会力量开展老字号研究、保护和促进工作,挖掘整理老字号传统产品和技艺,提炼提升老字号优秀经营理念和文化。鼓励管理咨询、会计、法律、知识产权等中介机构给予老字号企业经营管理和法律等方面的帮助。各级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要加强对促进老字号发展工作的宣传报道,营造促进老字号发展的良好氛围。


  







来源:( 江西省商务公众信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