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保护“梁林故居”就是拯救城市灵魂
此前有关“梁林故居”事件的报道和议论已经够多了,如今针对还在讨论中的所谓“整体复建”方案,其实也不想再说过多的闲话。当“梁林故居”被开发商“维修性拆除”后,我们就觉得应将遗址保护方式作为第一方案考虑,显然这是一个拆除者和主管部门都不能接受的想法,所以便有了整体复建的方案。在此多问一句,既然“梁林故居”已被认定为文物,那么被拆毁的文物还可以复建吗?著名文学家、翻译家,也是国家文物局第一任局长郑振铎先生,早在1946年就在上海《大公报》上刊文指出:“文物一被毁失,便如人死不可复生一样,永远永远地不会再有原物出现,而那原物在文化上,在艺术上,在学术上都是那么重要,不仅是中国先民们的最崇高的成就,也是整个人类的光荣与喜悦的寄托。它们的失去,绝对不能以金钱来估值,也绝对不能以金钱来赔偿。”
自2009年7月起,“梁林故居”经过持续数年“拆”与“保”的拉锯战,最终被开发商以“维修性拆除”的名义拆毁变成瓦砾,成为北京市近年来最恶劣的文物拆毁事件,文物部门依据《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对其处以50万元罚款,并责令其恢复旧居建筑原状。但是,如果只是从文物价值的角度判断,罚款也好、重建也罢,可以说都是不得已的弥补行为。
对文物保护而言,原物才具有真正的历史文化价值,仿造物和赝品最多只有一定的观赏价值,因此,原真性和完整性成为文化遗产保护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遗憾的是在现实生活中,大拆大建带来的“建设性破坏”一直在被广泛地批判中,但动力强大的“推土机”却从未在任何一座城市停止过。近年来,各地又开始盛行起古城“复兴”之风,然而,复古、仿古并不是真正的遗产保护。不仅如此,文物古迹周边环境的破坏也会导致文物价值的丧失,而这一问题在国内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欧洲古老的名城能够得到很好的保护,不是因为他们的建筑多是石头的,而是得力于完善的保护法规和严格的执法管理,例如,法国在1943年就制定保护文物古迹周边环境的法律,每一处国家保护的古迹都要划定半径500米的保护范围,对范围内的建设活动实施更严格的规划管理。对于特别重要的保护对象还可以扩大保护区,如凡尔赛宫的保护区面积达到8000公顷。
1960年代以来,西方各国就开始制定法律保护历史地区,从重要文物周边环境保护转向城市历史环境的整体保护并没有花费太多的时间,而对历史环境实现整体性保护,既反映了对城市文化积淀的高度重视,也反映了从消极守护转向积极保护的制度完善,历史环境保护正是关注到文物古迹与城市环境难以分离的互生关系,才成为欧洲城市发展战略的重要方面。在高楼林立的环境中孤立地留下几栋低矮的历史建筑(或名人故居),就像整个森林都被砍伐后留下一两棵大树当作“风景”,对城市的文化生态而言又有多大意义呢?“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也是极其简单的道理。
有些人一说到遗产保护的原真性,总喜欢谈论文物建筑的原初状态和辉煌时刻;对城市保护而言,也喜欢寻找城市的起源或悠久历史中早期的遗存,如果已不复存在则热衷重建恢复。美国学者雪伦·朱津(Sharon Zukin)在她的新著《裸城:原真城市场所的生与死》中认为:“起源”暗示的是一种让人能在该城市落地生根的道德权利。这是能居住在某个空间的权利,不只是将它当作经验来消费。就这层意义而言,城市场所的原真性更是一种生活和工作的持续过程,日常经验的逐步累积,一种周遭居民和眼前建筑明天依然会存在的期待。而当这种连续性中断时,城市就丧失了灵魂。这一切始于由“同质化的无情推土机”所导致的城市老街坊、传统店面的破碎、断裂和消失。在她更早完成的《权力景观》一书中,对“政治-经济权力”以“文化”符号形式作为空间权力入侵策略的现象给予了更多的关注,“资本创造并破坏了自身的景观”,这是一种通过开发时尚的商业建筑及消费场所来实现的“创造性破坏”,在这个过程中社会网络关系亦被彻底重整。
今天,在中国的城市里,大拆大建等“建设性破坏”依然持续不断,拆真造假等“保护性破坏”又方兴未艾,由资本和权力共谋重塑(打造)城市景观的“创造性破坏”更是理所当然。在这样的大环境下,谈论文化遗产和历史环境保护自然也是不合时宜的吧?
当初梁林故居面临拆迁危机之时,就有媒体认为这里根本就不能算是梁思成、林徽因夫妇的房产,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名人故居。最近,某出版社为营销某册图书,不惜打出了“终结梁思成神话”的口号。看来对梁思成这样的“举国公认的文化遗产保护的象征”(冯骥才语),有的人不仅要拆除与之相关的建筑等物质环境,还要对保护先驱的思想理念进行歪曲和解构。例如,面对城乡历史环境被破坏的局面,有人说这是自梁思成开始只关注宫殿等官式建筑,忽略了乡土建筑的研究所导致的结果(大意如此)。可事实却是1944年在四川李庄时期梁思成就在《中国营造学社汇刊》上以“为什么研究中国建筑”为题的复刊辞中指出:“雄峙已数百年的古建筑,充沛艺术特殊趣味的街市,为一民族文化之显著表现者,亦常在‘改善’的旗帜之下完全牺牲。”文中还列举了甘肃某县为扩宽街道的破坏案例,并尖锐地批评道:“这与在战争炮火下被毁者同样令人伤心,国人多熟视无睹。盖这种破坏,三十余年来已成为习惯。”
还有更多的人认为,当年的《梁陈方案》把北京旧城当作博物馆冻结保存,根本不合理。而梁思成不仅发表过“北京——都市计划的无比杰作”的文章,在1948年由原“行政院北平文物整理委员会”印发的“北平文物必须整理与保存”中,更是对城市保护问题做了周全的阐述。文中指出:“更要注意的是:虽然北平是现存世界上中古大都市之‘孤本’,它却不仅是历史或艺术的‘遗迹’,它同时也还是今日仍然活着的一个大都市,它尚有一个活着的都市问题需要继续不断的解决。”如果市政当局在“整理与保存”上不作为的话,“不惟丧失了无法挽回的美善的体形环境,丧失了无可代替的历史艺术文物”,将来还会“为市民或政府增加了本可避免的负担”。
早在2009年“梁林故居”拆保之争的第一回合交锋中,冯骥才先生就在《南方周末》上发表了“‘梁林故居’风波不是个案”的文章。既然不是个案,那就说明是制度问题,保护机制、保护理念都存在一定的缺陷。城市遗产保护涉及公共历史和集体记忆,要关注日常生活中的遗产保护,要使市民家门口的历史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管理,保存与社区相关的文化积淀,增加社区的认同感。要更多更有效的保护历史环境自然需要更多人的努力,需要大家的保护行动!需要我们的保护由“微博”之力尽快转变成为全社会协同行动的大力量。
想起一位中国早期留法归国的杰出工程师华南圭先生,1932年在清华大学土木工程学会主办的讲演会上以“何者为北平文化之灾”为题,从城市文化存亡的高度呼吁保护整理北京玉泉,他指出“玉泉消竭,则北平文化灭绝”,呼吁“远者党国要人,近者地方名人,对于北平文化,既有保存之空言,应再有维护之实心与实力,此为我所叩求者也”。今天再看下首善之区,空谈城市文化复兴,不知保护修缮四合院,其境况与80年前有些类似吧。顺便提一下,华南圭先生在北京的故居,2005年为建设通衢大道金宝街也已被拆除了。
城市是人们居住生活的场所,作为一个有机的生命体,变化是其基本特征。但城市作为文化的积淀,是历史上几代人的物质生产和智慧创造的结晶。因此,对于有人居住和生活的历史城市这样活的遗产,所表现出来的“各种关系和动态功能”应当得到必要的维护和妥善的管理。历史环境保护不是简单划定几片历史街区和保护数栋历史建筑就可以完事大吉的。保护和延续城市历史文脉,与改善和提升居住环境质量不可分离。历史环境是共享资源,是社会和经济的财富,学习和享乐的资源。历史环境中由人所形成的社会关系是保护的核心所在,遗产的资源属性、保护的社会意义再不能被忽视了!正如雪伦·朱津所指出的,正是“这种社会多样性,而不只是建筑物和使用的多样性,赋予了城市的灵魂”。
(作者张松,系同济大学教授)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