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保洁员、育婴师今后需持证上岗

03.07.2015  22:10

  新华社南昌7月3日专电(记者邬慧颖)记者近日从江西省人社厅了解到,在江西家政服务业中从事育婴服务和保洁服务的人员,从7月份开始必须持证上岗。

  由江西省商务厅和人社厅提出并指导、省家庭服务业协会组织编制的江西省地方标准《育婴服务质量规范》《保洁服务质量规范》7月正式实施。两个“地标”明确划分了育婴员和保洁员的等级,并要求今后在江西从事育婴服务和保洁服务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根据新标准,育婴员职业共分为三个等级,分别为育婴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和高级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保洁员职业也分为三个等级,分别为保洁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保洁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和高级保洁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据了解,《育婴服务质量规范》主要对育婴服务机构提出了要求和实行不同等级的划分,明确了育婴服务过程中的上岗流程、人员培训等,对育婴服务人员在道德行为、仪容仪表、言行举止、岗位职责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范。《保洁服务质量规范》则主要选取家庭保洁服务过程中的关键要素和重要节点,对家庭保洁服务作出规范性要求。(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