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监测数据真实重在法治

14.08.2015  13:00

  国务院办公厅昨日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到2020年,初步建成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方案》明确,环保部负责建设并运行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网,掌握全国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状况。(8月13日北京青年报)

  众所周知,数据的真实,尤其是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的真实性,既关联国计民生,更反映资源环境现实状况,对国家统筹决策起着至关重要作用。然而,一段时间以来,由于生态环境建设与地方官员政绩挂上了勾,一度出现环境监测数据“注水”现象,如:PM2.5检测,有的地方故意将监测点放到生态环境较好的公园或植被较密的小区里,其用意就不难明了。

  事实上,生态环境监测在大数据时代,关联着数据调查、分析、统计、咨询、研究以及由此产生的一系列资源配置调整。可以说,监测数据真实,不只是数据质量问题,更影响社会经济发展。《方案》出台,目的就是到了2020年,我们能够利用监测到的真实数据,构建起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从而全面说清生态环境质量及变化趋势、说清污染排放状况、说清潜在的生态环境风险,并使“原汁原味”的原始数据直达国家层面,为我国城镇化建设、市场经济发展、资源配置等重大政策决策提供依据。由此可见,防止数据被人“穿衣戴帽”,其意义极为重大。

  据此,《方案》专门明确了加大监测质量核查巡查力度,严肃查处故意违反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行为。即: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规定,对官员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进行严肃处理。这是用制度作为切割刀,割断数据与官员利益的紧密联系,体现了现代法治治理方式。

  然而,保证监测数据真实性,现有的制度规制只是静态显现,还需要转换成动态的法治治理。这就要把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公布等全过程贯穿于法治方式,使官员政绩考核既有真实数据说话,又用法治剥离其利益关系,从而“倒逼”官员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切实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

  笔者以为,让监测数据真实可靠,使之不能成为官员乌纱帽的“垫脚石”。一则用法治手段管理监测数据来源。如:环保部发布的《国家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方案》,就能使数据监测工作在机构、人员、管理等方面脱离地方官员嵌制。垂直管理机制,保证了数据收集在源头上防止官员干扰。二则用法治方法做好数据统计。如:加快建设生态环境监测数据集成共享机制,保证监测到的数据随即上传到共享网络,增加数据透明度,使官员在知道监测数据后,想篡改也没办法改了。三则用法治措施落实数据公布。如:依法建立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发布机制,使有关部门之间、地方之间以及地方与中央之间监测数据有了统一发布渠道,实现的监测与监管有效联动,将能掐灭官员数据造假的念头。

  相信,用法治方式治理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虚假顽疾,既能防止数据受到地方官员等各种利益阶层的困扰,又能增强数据统计人员突破利益关联的勇气和信心,更能使监测数据有了明晰的法律责任界定。由此,监测数据将始终保持“裸奔”,为社会发展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