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残疾人保障条例”实施首日 “雷锋”占了盲道

02.11.2013  03:56


白色的小房间位于南昌南京东路上


小白房”下面正好就是黄色的盲道


盲道被拦腰截断

  今视网11月1日南昌讯(记者 史玉琨)11月1日是江西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的《江西省残疾人保障条例》(下称《条例》)正式实施的日子。《条例》中加大了对残疾人的保障力度,其中对占用盲道逾期未改将进行最高罚款1万元的处罚。但记者在南昌市区多个地段发现,许多私人和公用设施都占用或损坏了盲道。其中青山湖风景区湖滨公园的“学雷锋便民利民志愿服务点”就直接盖在了盲道当中。

  记者在青山湖风景区看到,这间白色的小房间位于南昌南京东路上,旁边正好就是湖滨公园的广场。这座房屋是由塑钢材料作成,有门窗等设施,是一间办公和休息用途的房间。房屋正上方还有一块牌匾写着“学雷锋便民利民志愿服务点”,“小白房”上贴满了各种学习雷锋和为人民服务的宣传口号,其落款就是青山湖风景区管理处。

  记者注意到,在这座“小白房”下面正好就是黄色的盲道,房子正好就把之前一直铺设在人行道上盲道拦腰截断。由于“小白房”正好盖在人行道上,所以在短短的几分钟里,就有许多的游客和市民在经过这段路的时候,不得不通过机动车道绕行。许多经常在附近锻炼身体的市民就表示,“普通市民走这段人行道都要绕,那如果是盲人通过这里时,让他们绕到机动车道是非常危险的。”还有市民告诉记者,“这房子的用途和上面的口号,都和它为大家带来的不便格格不入。加上这里又是一个景区,许多外地游客都会来此游玩,连盲人都没照顾好,怎么去学雷锋?


供电部门的公用设施也占用了盲道

  除此之外,记者还发现南昌市区许多地方都存在着占据盲道的情况。其中不仅有私人设施,还有一些市政公用的设施。据11月1日新实施的《条例》规定,对擅自占用盲道、坡道等无障碍设施,改变无障碍设施用途的,由市政工程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个人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