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州区拧住水资源管理的“龙头”

13.11.2013  12:01

      “将水资源论证审批事项纳入区产业项目绿色通道系统”,对未通过水资源论证的取水项目实行一票否决。10月13日,上饶市信州区政府以饶信府发〔2013〕8号文印发了《信州区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高位大力推动《江西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切实加强对域内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落实“三条红线”、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把好论证关口是前提,加强监督管理是关键,依法办事是根本。信州区政府以打造“绿色信州”为理念,努力构建“青山绿水、和谐家园”,把对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作为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来抓,在多次调查研究和征询意见的基础上,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出台了《意见》(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

      《意见》规定:“实行水资源以供定需制度,凡未通过水资源论证的建设项目,发展改革、规划、国土、建设等部门一律不得审批或核准。”为水资源管理对取用水建设项目实施“前置审批、后置把关”铺平了道路。此举可谓牢牢地拧住了水资源管理的“龙头”,一举扭转了水资源管理事后督查、追讨规费的被动局面,为域内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