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武宁:信用体系建设是诚信大厦奠基石

06.05.2014  11:22

  国家层面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已上报国务院,近期将发布。根据规划,以政务、商务、社会、司法等四大领域为主体的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实现了社会信用的全面覆盖;2017年,将建成集合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等信用信息的统一平台,实现资源共享。

  诚信是历史文明的道德基石,是道德的底线、立身处世的标准。然而,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推进,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制假售假,合同欺诈,骗税逃税,恶意拖欠,变相传销等等缺乏诚信的现象,像“败血症”一样侵蚀着社会的肌体,像“雾霾”一样蒙住了善良的眼睛。不讲诚信、伪善欺骗已成为人人痛恨的一大公害,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悖,严重制约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信用规制缺乏平台是造成诚信缺失的技术原因。改革开放前,由于所有经济活动都实行计划调节,因此不存在相互之间的诚信履约问题。改革开放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诚信已然成为一个最基本的要求,特别是新时代条件下,改革开放进入深水区,在全社会构建以诚信为本、以操守为重的良好风尚,既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道德要求,也是市场经济从本质上讲究契约经济、信用经济、诚信经济的必然要求,更是维护国际形象的规则要求。由此,在国家发改委和中国人民银行的牵头下,编制完成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送审稿)》,并上报国务院,通过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建设,从四大重点领域构建我国信用体系基础平台,在技术层面上用制度来制衡不诚信的行为,通过强化失信惩戒机制,既为市场主体建立诚信档案,也让市场主体的信用状况向社会公开,更使失信者无处藏身,值得各种点赞。

  信用规则相机抉择是建设诚信社会的重要举措。国家层面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用下的相机抉择,它作为一项宏观调控,体现出诚信实际价值与失信行为成本之间的博弈,诚信目标设置最优化,调控信号才会被公众采信。因此,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列出了相关工作时间表,以阶段推进方式达成信用信息数据的录入建立、实施制度,这一符合自然顺序的有效措施,随即得到部分地方政府积极响应,启动了地方版的信用规划编制工作,可以预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上层高屋建瓴的规划确立建设框架下,必能具体落实到地方,落实到社会经济活动保个环节。

  信用规制全面覆盖是坚持依法治国的根本途径。法治是规范诚信建设的基础,诚信问题典型体现在契约和法律问题方面,唯有充分发挥法律制度对诚信的导向界定作用,才能规范市场主体的具体行为,也唯有将诚信建立在法治基础上,依靠法律制度来保障,信用体系建设才能科学规范。为此,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今年6月底前,将提出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为基础的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立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这是信用体系建设的首次大考,信用代码的编制完成,将梳理整合信用信息繁杂的不良现状,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现信用查询、公示和奖惩机制的有效联动,进而覆盖全社会有关信用方面的活动。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社会诚信大厦的基石,有理由相信,它一旦建立起来,必然首先痛击侵害社会健康肌体的失信“败血症”,有效保证市场经济主体在诚信“输血”下日益强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