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修改预算法 强化对政府“钱袋子”的硬约束

01.09.2014  12:58

  中新社北京8月31日电 (记者 郭金超 蒋涛)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31日经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预算法的决定。跨越十年、历经三届人大、备受关注的预算法修改终于完成。

  中国现行预算法于1995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迄今已20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预算法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如预算编制不够细化、预算透明度不足、地方政府举借债务存争议等。鉴此,2004年,中国启动预算法修订。

  修改后的预算法在明确立法宗旨、细化全口径预算管理制度、预算公开制度、赋予地方政府有限发债权,以及完善预算审查、监督、强化预算责任等方面做了进一步规定,凸显全面规范、透明预算、提高效率的预算制度改革方向。

  关于立法宗旨,修改后的预算法明确,立法是为了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