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县:见义勇为救助受伤路人

12.02.2014  18:47

2014年1月22日下午14时20分,江西省修水县检察院司机丁涵正驾驶车牌号为“赣GB178警”的警车下乡返回单位,行驶到马坳镇白土村路段时,看到前面路边围着很多人好像发生了什么事。他赶紧放慢车速,向人群靠近,下车后,丁涵看见一个穿着黄色羽绒服的女人躺倒在地上,满脸是血,没有任何反应。

“出车祸了”、“撞伤人了”,受伤女人的亲属和旁边的群众你一言我一语地说着刚刚发生的事。就在几分钟前,一辆昌河车把这个女人撞倒在了路边。看着已经满脸是血的女人和已经被吓懵了的昌河车司机,丁涵赶紧指挥着大家救人。“赶快救人”、“把她平放到地上”、“抬到车上来”,丁涵让大家把已经昏迷的伤者小心翼翼地抬上了车,昌河司机和受伤女人的家属也一起跟了上来。

14点24分,警车开始向县城方向急驶。受伤的女人头上还在流血,车上的纸巾已经用了一张又一张还是没有止住。为了加快速度,丁涵打开了警灯,可是车上的警笛坏了,他只能不停地按着喇叭,请过往车辆避让。

14点45分,车子急停在县人民医院急诊科门口,丁涵来不及解开安全带就叫向急诊科喊:“快出来救人”、“快点拿担架来”。

大家一起把受伤的女人送进了急诊科,丁涵这才来得及看了一下车,后座位上已经有了一大摊血迹。“本来也没有打算跟领导说这个事,这下不得不说了”,因为要清洗座垫,丁涵才跟领导报告了这件事。

因为见义勇为,丁涵受到了领导表扬。说起这件事,已经在检察院工作了7年的他甚至有些腼腆,“刚刚跟我家里人说起这件事,做了应该做的事,心里觉得很踏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