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倒逼政务公开升级 数据开放是趋势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
作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自2007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来,我国在政务公开的规范化和法治化上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也面临着许多现实的困难与问题。
当前,我国已进入信息化时代,技术的突飞猛进对政务公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提供了更多的便利。机遇还是挑战,这当然取决于政府部门的把握和应对。
有成绩,也有问题
今年,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办公室牵头开展首次全国政府网站的普查。“2014年底之前,80%以上的网站都存在有办事栏目空白,或者办事栏目内容更新不及时的问题。”作为此次普查工作技术支持单位之一的中国软件评测中心副主任张少彤说。
据张少彤介绍,一些政府网站定位的资源通常为动态信息、领导和机构介绍、政策文件等内容,而公共关注度较高的服务指南、办事系统、热点专题、咨询答复等资源则很难通过搜索引擎准确获得。
当前,我国政府信息公开领域还存在着两个“不对称”,一是公众对于信息公开的需求和政府公开信息的供给存在明显的不对称,二是政府要求百姓提供的信息和政府自身能向百姓公开的信息不对称。
中国政法大学发布的《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3)》指出,近年来公众对强化行政权力运行透明度的诉求日益高涨,但在主观方面很多政府官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认识不足,情绪上有所抵触,将政府信息公开看作是额外增加给政府的负担。
“20多年来,政府信息公开总体上有所进步,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加,依申请公开逐渐规范。”主持该项目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敬波说,“一方面目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还只是行政法规,效力层级低,还起不到统领作用;另一方面,现实信息公开中已经出现了一些异化现象,很多地区已经演变成了一种‘信访’。”
政务公开的不完善,容易导致国家出台的一些方针政策、重大措施不能为广大干部群众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甚至造成一些群众与政府之间出现对抗。提高政府行为的透明度,可以有效提高政府的公信力,促进公众广泛参与的政策形成机制,提高政府施政的民意基础,并进一步消除产生腐败的暗箱环境,推进廉洁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