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借钱给同学而借高利贷 因同学不还款自杀

18.07.2015  18:37

  海西晨报讯(记者 刘宇瀚 通讯员 思法)明知位于洪文七里的房产已被法院查封,王某却在思明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后的一个月,私下出售这套讼争房产,还收取300万元购房款。

  昨日上午,思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王某犯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目前,该案件还在上诉期。据悉,这也是思明区首例老赖因为非法处置查封冻结财产而入刑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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