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 议 书

10.10.2014  16:04
 

省直各单位机关党组织、共产党员: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起,将每年的10月17日设立为“扶贫日”。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高度重视,对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特殊关爱。

今年作为首个“扶贫日”,我省将开展以“我为减贫做件事”为主题的“扶贫日”活动,这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新扶贫开发工作机制,提高扶贫开发工作水平的决策部署;是宣传党和政府扶贫开发方针政策、诠释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传统美德和友善互助核心价值的重要举措;对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扶贫开发的工作格局,动员全社会力量继续向贫困宣战,助推实现中国梦,必将发挥重要作用。

省直机关担负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重要职责,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带头参与“扶贫日”活动,带头落实中央关于新时期扶贫开发的新部署、新举措,带头宣传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带头弘扬扶贫济困、友爱互助的优良传统,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带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到扶贫开发的伟大事业中来。

我们真诚呼吁,省直各单位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积极行动起来,伸出温暖的手,奉献一份爱心,尽自己所能捐赠扶贫善款,以实际行动帮助贫困地区、贫困群众走出困境!

 

 

 

  江西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