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债不成砍伤债务人 三男子赔钱又获刑

28.07.2014  18:29

  一男子偶遇债务人,向其索要债务,因索债不成与债务人发生口角,便伙同他人砍伤债务人。最终三男子是赔钱又获刑。

  2013年7月16日22时许,鄢波在分宜县城某公馆遇到黄小平,便向黄小平催讨债务,结果二人发生口角。鄢波不服气,纠集陈小宝、李靖去教训黄小平。于是,三人准备好1把直刀、2把柴刀,守候在该公馆门口。黄小平出来后,三人便持刀冲上去,砍伤黄小平。经鉴定,黄小平伤势为轻伤甲级。2013年12月13日,三人与黄小平就民事损害赔偿达成调解协议,三人共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130000元。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10日,三人先后向分宜县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故意伤害犯罪事实。

  今年7月22日,该起案件进行了二审宣判,认定陈小宝、鄢波、李靖犯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七个月、拘役五个月。(以上人物均为化名)(谢卫兵 彭师庆 记者刘敏)


官方微信

人民微博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