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债不救助仍有诸多问题待解 还需后续改革发力

24.12.2014  11:18

  据媒体报道,山东省政府日前发文全面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其中明确“各级政府对其举借的债务负有偿还责任,省政府对市县政府债务实行不救助原则”。网民认为,山东此举既能提高债务管理的刚性约束,也有利于抑制地方投资增长惯性。也有网民指出,对县市债“不救助”仍有诸多困难要面对,要想真正实施“不救助原则”,需要进行多方面的后续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