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1-10月PM10值同比上升 部分城市空气呈现恶化趋势

25.11.2014  00:53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11月22日南昌讯(记者 良保)11月22日,记者从江西省环保厅获悉,环保部大气年度考核以PM10为指标的22个省份,截止10月底,有13个省份PM10值相比去年同期不降反升,我省位列其中。


江西1-10月PM10值同比上升,部分城市空气呈现恶化趋势。

  据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在各设区市的积极推动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一定进展,部分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但全省大气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一些城市空气质量呈现恶化趋势。

  2014年1-10月,南昌和九江市环境空气质量级别为超二级,优良天数比例分别为79.6%和82.6%;新余市为三级,其余8个城市及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级别为二级。相比去年同期均值,南昌市、抚州市、上饶市有所改善,景德镇市、萍乡市、九江市、新余市、鹰潭市、赣州市、吉安市、宜春市PM10值相比去年同期不降反升,其中九江市同比上升38%、新余市同比上升32.9%、宜春市同比上升21.7%。

  据了解,为确保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在省政府与环境保护部签订的《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中明确了到2017年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比2012年下降5%以上的任务。其中南昌下降20%、景德镇下降10%、萍乡下降10%、九江下降8%、新余下降5%、鹰潭下降8%、赣州下降5%、吉安下降8%、宜春下降8%、抚州下降10%、上饶下降5%。

  而在《江西省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中明确了今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全省PM10浓度比2013年下降1.0%。其中,抚州与去年持平,鹰潭PM10浓度比2013年下降0.5%,吉安、景德镇、新余、赣州、九江、上饶PM10浓度比2013年下降1.0%,南昌、宜春、萍乡PM10浓度比2013年下降2%。

  为此,在剩下的一个多月的时间里,为确保完成任务,我省将对剩余的309台锅炉淘汰任务加大工作力度,对工矿企业不按要求安装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及闲置污染治理设施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对履行职责不到位、执行制度不严格、监管措施不力的,坚决予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