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听企业诉求 增强服务实效

09.10.2013  18:04

  倾听企业诉求 增强服务实效 ---江西省检察机关依法履职支持企业发展

“全省检察机关要切实改进执法作风和工作作风,着力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高效清廉的政务环境和公开公正的司法环境,促进企业发展和投资增长,助推全省经济做大总量、提升质量,为江西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作出应有贡献。”江西省检察院检察长刘铁流日前对全省检察机关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委优化投资环境支持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明确要求。

记者从江西省检察院了解到,该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改进执法方式方法,为优化投资环境、支持企业发展,当好“护航员”。

九江、景德镇、上饶等地检察机关通过制定服务企业发展实施方案,建立检察长联系骨干企业制度,设立检察联络点,定期走访工业园区、重点企业,举办“企业家接待日”、发放检民联系卡等一系列措施,全方位建立检企沟通平台,倾听企业发展诉求,及时为企业提供法律帮助。

今年3月22日,抚州市检察院检察长何刚带领10多名检察干警深入抚州市高新开发区,了解企业发展情况,与商会协会代表、企业负责人座谈交流,听取意见建议。分宜县检察院以“法律硕士服务团”为平台,将“融入、对接、服务”模式引向深入,在企业开展法制讲座16次,帮助企业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17项,提供法律咨询23件次,解决各类诉求13件次。在跟踪回访中,企业对检察工作的满意率达到100%。

认真梳理企业所需法律服务重点后,江西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加大对侵害企业利益犯罪的打击力度,对侵害企业财产及经营者人身安全的犯罪,依法快捕快诉,对涉及民营企业的民事经济行政申诉案件,实行优先办理机制,避免因诉讼时间过长影响其发展,对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对民营企业收受、索取贿赂和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案件优先查处。

办案中,江西省检察机关坚持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维护企业职工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办案原则,注意掌握好“三区分三慎重”,即区分企业经济活动中不规范行为与违法行为,区分企业中个人的经济犯罪与企业的违章操作,区分企业依法融资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慎重选择办案时机和场所、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性侦查措施、慎重动用刑事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

与此同时,江西省检察机关注重通过执法办案,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营造良好治安环境。贵溪市检察院在办理浙商投资企业江西某铜材有限公司被骗一案时,主动派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及时为该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南康市检察院针对工业园区内工业物资、生产器材被盗案件时有发生的情况,联系当地派出所,对企业周边及生活区域治安状况进行摸排,深入开展治安乱点、难点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效果,企业失窃案件同比大幅下降。

“帮助解决涉法涉诉问题,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维权”,江西省检察机关进一步帮助企业在“防”上做好文章。针对发现的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漏洞、企业经营风险等,及时分析研究,为企业如何拒欺防骗、加强防范、合法经营提出详尽合理的意见建议,帮助企业提高法律政策水平,提高防范法律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引导企业依法经营、规范管理。

婺源县检察院查处该县电力系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后,向县国资委、县某电力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发出预防检察建议,得到高度重视。今年8月,县国资委出台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有关规定,加强对企业管理层、决策层的管理和监督,涉案某电力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制定了完善内部工程发包、物资采购、工程预决算等十项规定,有效加强了对重点发案环节、人员的监督管理力度和实效。定南县检察院推出预防“套餐”,内容包括到企业开设法律讲坛、为管理人员上法制课、为企业员工上普法课、为企业发展出具法律“体检报告”、提供行贿档案查询等一套完整而系统的法律预防措施。

记者获悉,今年1至8月,江西省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合同诈骗企业财产、损害企业商业信誉、假冒企业注册商标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案件638人,立案侦查贪污、挪用、私分国有资产或受贿的国有企业人员166人。省检察院即将出台实施细则,对该省检察机关提出具体明确要求,为优化投资环境、支持企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