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媒体假记者站假记者露头就打 江西严查重处5起典型案件

16.10.2014  11:57

  10月15日,记者从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今年以来,该办公室在全省积极组织开展了打击“三假”(假媒体、假记者站、假记者)、“扫黄打非·秋风2014、清源2014、净网2014”和中宣部等九部委及省委宣传部等九部门联合开展的“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等专项行动,严查重处了一批“扫黄打非”案件。

  九江“3·01”非法报刊案

  根据举报线索,庐山“扫黄打非”办联合九江市有关部门组成联合专案组,对销售非法报刊的业主张某依法进行侦查,将南昌源头人李某某抓捕归案,并现场查获李某某擅自发行的《战备巡逻》、《军事对峙》、《红墙纪事》等各类非法报刊。

  2014年9月,该案经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某违反国家出版法律法规,未经许可出版、发行期刊39300本,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判决被告人李某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南昌“11·25”经营非法报刊案

  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经侦大队根据举报线索,对姜某涉嫌制作、发行非法报纸立案侦查,从姜某租用的仓库中缴获非法报纸近4吨,共计6万余份。经查,自2012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姜某在未取得任何工商登记的情况下,在南昌市广场北路租用民房,假冒江西商报社刊号和经济晚报社刊号,擅自大量发行《全球参考》、《世界周刊》、《国力观察》3种非法报纸,并将非法报纸销往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河南、山西、山东、安徽、浙江、江苏、湖南、福建等全国各地市多家报刊发行商。

  2014年6月,该案经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姜某以营利为目的,销售非法报纸197.6万份,总金额人民币149.9万元,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零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5万元。

  瑞金“6·13”假媒体工作人员敲诈勒索案

  2014年6月13日,瑞金市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对曹某某涉嫌敲诈勒索立案侦查。经查,2014年4月,曹某某向非法新闻网站购买工作证、调研证及“拒腐防变警示教育光盘”,并在网上搜索负面消息确定敲诈勒索单位。随后,以网站工作人员身份到该单位对其负责人进行威胁,借机高价推销“拒腐防变警示教育光盘”牟取不法利益。截至案发时,共推销11套光盘,非法获利2万余元。目前,曹某某已被批准逮捕,案件已经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南昌“3·10”销售非法出版物案

  在开展“清源”专项行动期间,我省成功侦办了南昌“3·10”销售非法出版物案件,抓获11名犯罪嫌疑人,捣毁2处印刷非法出版物窝点,查缴大批印刷工具和大量成品、半成品图书,案件取得重大成果。

  2014年5月,该案南昌被告人费某某经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费某某违反国家规定,销售非法出版物总价值108900元,经营非法出版物5000册,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南昌“5·23”销售侵权复制品案

  该案由南昌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查获,南昌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某从南昌市西湖区洪北图书城购得江西高校出版社出版的《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系列辅导教材,并将上述书籍提供给复印店进行复制,2013年1月至5月,张某某在淘宝网上出售其复制的系列辅导教材,据统计已经交易了1415笔,约2400册,销售金额人民币39474.8元。另在其住处扣押了1757册复制品,合计约4100余册。2014年2月,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9万元。

  文/江南都市报记者陈艳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