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出台《关于共同做好民事抗诉再审案件调解工作的意见》

24.11.2014  18:11

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近日,江西省吉安市检察院会同吉安市中级法院联合印发《关于共同做好民事抗诉再审案件调解工作的意见》,要求全市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建立健全民事抗诉再审案件调解对接工作机制,加强协作配合,注重释法说理、心理疏导等工作,着力形成大调解工作格局,共同做好民事抗诉再审案件的调解工作。

该意见共有十五条,从建立健全法院、检察院民事抗诉再审案件调解对接机制,提高民事抗诉再审案件调解、息诉工作的成效出发,分别对民事抗诉再审案件调解工作的调解原则、调解方式、调解期限、重点适用情形、联席会议召开机制、信息交换机制等方面作出明确、详细规定,为法、检两家今后在办理民事抗诉再审案件过程中, 引导和促成当事人和解或调解,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提供了制度依据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