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南康区检察院做好民事案件申诉人息诉服判工作

01.12.2014  17:55

赣州市南康区检察院在依法办理民事申诉案件中,坚持审查在先、释法说理充分、当事人自愿“三原则”,积极做好申诉人息诉服判工作,发挥民行检察职能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该院案件承办人通过调取民事申诉案件卷宗,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审判程序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在确定法院裁判并无不当的情况下,积极与申诉人沟通,耐心向申诉人讲透案件中的法律关系,讲明法院判决为何正确,对申诉人不理解的地方,逐一耐心进行释法说理,为申诉人释疑解惑,引导民行申诉人心甘情愿息诉服判,今年以来,该院共做好民事案件息诉服判19件,既化解了矛盾,又维护了法律权威,增强了司法公信力。(黄胜)

供稿:赣州市南康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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