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认真做好民族地区发展资金项目库建库工作

25.05.2016  19:41

  为进一步改善全市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积极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根据《省民宗局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赣民宗字[2016]24号)的文件精神,赣州市经过调查研究、逐级上报、严格审核,形成了赣州市民族地区发展资金项目库。

  一是精心组织。赣州市根据省民宗局有关要求下发通知,精心组织县、乡(镇)、村三级实地走访调研,全面了解掌握少数民族地区群众的生活和生产状况,认真做好项目考察和规划等工作,提高入库项目质量,有序推进项目建设。

  二是科学规划。本次民族乡的项目由省民宗局审定,设区市民宗局负责呈报;民族工作重点乡镇、民族村以及没有民族乡村而只有民族组的县按每年2—3个项目进行规划建设,其中有民族村的民族工作重点乡镇原则上报民族村项目,没有民族村的民族工作重点乡镇上报民族组项目;各单位在认真考察、论证的基础上,根据项目的成熟程度,分类排队,择优储备项目,建立项目库,进入项目库的项目要有项目名称、内容和规模概要、建设时限、项目投资等内容,使建库工作规范化、常态化、科学化。

  三是动态管理。赣州市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库入库项目实行动态管理,根据项目发展情况及时淘汰不适宜项目,调整、充实新项目。项目库的申报周期为3—5年,满3年后可调整一次,今后项目经费拨付依据项目库来进行分配审核,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赣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兰雨清)

马哲海副局长深入峡江县金坪民族乡调研
来源:民族经济发展处、峡江县金坪民族乡    发布民族宗教局
新余市委常委、统战部长李新华深入少数民族村调研
来源:新余市民宗局    发布日期:2019-03民族宗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