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停放收2元属乱收费

26.09.2014  11:57

   市民投诉不少停放点擅自圈地收钱,没有票据,占道经营

  “每次到商场购物,停放电动车都要收2元停车费,且不提供任何票据。”近日,市民张女士向本报反映,她在南昌多个非机动车泊位停放电动车后,被收了2元钱,这些收费人员没有穿着统一的服装,不提供任何票据,张女士质疑这些人在私自圈地乱收费。

  这些非机动车停车点是正规的吗?收费是否经过了物价部门的审批?连日来,记者走访了城区部分商场、医院门口的非机动车停放点后发现,曾经1元的停车费难觅踪迹,已步入了“2元时代”,而且不少停放点未经批准擅自圈地收费。

   不提供收费票据

  9月24日上午,记者来到红谷滩新区万达广场,这里的非机动车停放点用铁栏杆围起来了,入口处设有一个收费岗亭,岗亭窗户的玻璃上张贴着一张写着“电动车停放一次2元”字样的“通告”,“通告”落款只有时间,没有标示收费单位。

  在岗亭门口,坐着一个穿着便装的中年男子,看到有市民把电动车停放到里面,他就会上前收费2元,收完转身就走,没有向停放者提供任何票据。记者把电动车停放在里面并交了2元停车费,当向收费员索要发票时,该男子明确表示没有发票。

  9月25日上午9时,在八一大道省妇幼保健院门口,人行道上停满了电动车、自行车,几个收费员忙得不可开交,看见有人停放就上前收费,收了钱同样不给票据。当记者多次要求收费员给发票时,收费员从包里掏给记者一张盖有“南昌市机动车临时占道停放管理中心”公章的手撕票据。“这个收据给你也没有用,就是证明你在我这里停放了车。”该收费员坦言,她提供的票据不是非机动车停放的发票。

  连日来,记者调查发现,非机动车停放点主要集中在商场、医院门口,每个停放点都停满了几十辆甚至近百辆自行车、电动车,负责收费的人员没有统一的着装,收费都在1元以上,不提供任何票据。

   停放点占道经营

  “我只是打工的,帮人家收费而已。”在叠山路大众商场门口的非机动车停放点,一名男性收费员告诉记者,他只负责收费,每个月拿工资。当记者询问老板是谁时,这名收费员却支支吾吾,不愿回答。

  在省妇幼保健院门口的非机动车停放点,人行道上停了两排电动车、自行车,其中有一排非机动车直接停放在盲道上,把盲道拦腰截断了。“我是人家请来的,每个月工资两三千元。”一名女性收费员向记者透露,省妇幼保健院门诊大楼门口两边的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属于一家,“老板”雇请了好几个人负责这一路段的收费。

  “泊位是‘老板’向物业公司承包的。”红谷滩新区万达广场会展路上的非机动车停放点用铁栏杆把人行道围了起来,人行盲道被圈在停放点内,行人通过这一路段时必须绕道而行。停放点的一名收费员告诉记者,万达广场门口的两个停放点属于一家,收费并不是个人行为,停车费都要上交。

   收2元属乱收费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市四个主城区及高新区、经开区、红谷滩新区共有非机动车停车点307个,泊位8403个。同时,私划的泊位就有2166个。

  不过,记者连日来调查发现,这些非机动车停放点没有设置统一的停放标识和收费价格公示,泊位真假难辨。那么,这些停放点是否属于私自圈地收钱呢?有没有经过物价部门的备案许可?

  “省妇幼保健院门口的泊位属于私人圈地行为,万达广场的停放点备案了。”记者拨打了市物价局12358举报电话,接线员告诉记者,正规的非机动车停放点都有发票,有统一的着装,同时在物价部门进行了备案。如果查不到备案,说明是私人圈地收钱,属于非法泊位。

  “超过1元都是乱收费,可以向物价部门举报。”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市2011年出台的非机动车收费标准为:自行车单次停放收取0.5元,电动车为1元,2元的停车费属于乱收费。(记者 廖晓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