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兴桥中学被停课老师诉不满遭校长打伤 仅处分老师被指不公

07.11.2014  17:11


图为吉安市吉州区兴桥中学(记者陶望平 摄)


曾志勇被停课诉不满遭校长打伤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11月7日吉安讯(记者 陶望平)“动手打人的一方没有得到处理,而被打一方却遭到处分。”吉安市吉州区兴桥中学教师曾志勇感到憋屈,因使用过激言辞对校长兼书记的周继权对其停课处理表达不满,而被周校长打伤。事发后,吉州区教育局介入要求曾志勇在教职工大会上作了公开检讨道歉。

  然而,事情并未就此画上句号,被打方曾志勇却被指“与校长发生肢体冲突,在校内和社会上造成极坏影响”,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在曾志勇看来,他骂了校长有错,但是校长动手打人则违法,教育局仅处分他一人,却不处理校长是有失公平的。

   停课老师诉不满被校长打伤

  “我对停课处理表达不满,言辞上有些过激,但却没想到周校长会对我动手。”曾志勇回忆事发经过时说,今年2月21日上午,新学期刚开课,他到学校后查看临时课程表发现没有给他排课,于是前往校长周继权的办公室问究竟。由于周校长办公室关着门,感到憋屈的他便向在门口等候开校务会的彭副校长诉说怨言。

  “以前的事已经道歉了,干嘛不依不挠,他这样的行为纯属打击报复!”曾志勇当时曾这样表达不满。话音刚落,周继权突然打开门从办公室冲出来,指着他说“不是我停你的课,是区教育局要停你的课”,并称“我在教你怎么做一个好老师”。双方随即发生口角争执。曾志勇称他曾提到周继权在一次病愈出院后,把归学校所有的一条狗杀了,用来款待看望过他的领导和朋友。

  “刚说完这话,周校长突然朝我面门打了一拳。”曾志勇猝不及防,眼镜被击落地,玻璃片划伤他的脸。“紧接着他还打我头部,边打边骂脏话。”曾志勇称,他左右两眼近视程度均达500度,眼镜掉落后看不清便没能力还手。因当时正准备开校务会,二人很快被在场其他校领导劝开。

  事态平息后,曾志勇即拨打了报警电话。负责接警的吉安市公安局吉州分局兴桥派出所作出了责任划分:“周继权承担主要责任,曾志勇承担次要责任。”而根据事发后的“伤情检验鉴定意见书”显示,曾志勇“右头额部皮下血肿”,“多处软组织挫伤”。

  最终,经兴桥派出所调解,此事由周继权赔偿1500元了结。

  拒公开作检讨道歉被停课

   曾志勇为何会被停课处理?事情还得从2013年12月16日说起。据曾志勇称,那天的教职工大会接近尾声时,周继权校长以不点名方式提到某些老师教学工作不认真,不写教案不备课。因认为此番话有针对自己的嫌疑,感觉失面子的曾志勇便站起来申辩。

  见状,周继权突然拍桌子站起来,随即引发双方口角之争。“两个人言语都不太友善”,曾志勇说,会议不欢而散。

  据曾志勇称,事发后,吉安市吉州区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孙菊凤多次约其谈话,要求其向周继权道歉并作书面检讨。而曾志勇认为“双方都有过错”,因而并未答应。

  曾志勇称,后来,吉州区教育局纪检书记来学校检查工作时调解了此事,“我当着很多校领导的面,向周校长低头说对不起。

  “本来以为没事了,没想到在2014年开学初,我又被叫到区教育局谈话。”曾志勇说,2014年2月20日,与孙菊凤副书记见面后,其申辩此前已当面向周继权道歉,但孙菊凤称事情还没完,要他在教职工大会上公开检讨道歉。“她直接打电话给周校长,说如果不这样做就对我停课。”果然,第二天,学校便未对其排课,于是引发文章开头所述一幕。

   与校长发生肢体冲突造成极坏影响”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据曾志勇介绍,其养伤结束后,孙菊凤要求他就与周校长发生冲突及此前的错误一并作公开检讨道歉。曾志勇称,今年3月中旬,在孙菊凤副书记的主持下,他在学校教职工大会上作了检讨并道歉。

  然而,本以为此事画上句号的曾志勇,却在今年8月28日的开学工作会上,被宣布受到区教育局“行政记过处分”。

  11月3日,记者在吉安市吉州区教育局下达的处理决定书上看到:“经调查核实,曾志勇同志上课不备课,没有教案,组织纪律松散……当面谩骂,进行恶毒的人身攻击,而后又与校长发生肢体冲突……”该处理决定书还显示:“根据《吉州区中小学教师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中第二章第二条(十五)的规定,经区教育局研究决定,给予曾志勇同志行政记过处分。

  记者查阅了上述处罚依据,对应条款内容为:侮辱、谩骂、挑衅和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挑起事端,造成恶劣影响,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处分。

  “动手打人的一方没有得到处理,而没有还手的被打一方反而遭到记过处分。”在曾志勇看来,其“与校长发生肢体冲突”被当做情节较重,且作为主要定罚依据而单方遭受处分,是有失公平的。

   校长拒绝回应 称有什么事跟教育局说

   11月3日下午,记者来到吉安市吉州区兴桥中学。当记者表明来由后,当事方周继权校长称要跟领导汇报一下,随即与某位领导通话。

  对于记者的多个提问,周继权校长均不愿作答,称“不要跟我核实,有什么事跟教育局说,教育局有调查。

  记者从兴桥中学一名男老师处采访证实,曾志勇与校长周继权确曾在教职工大会上发生口角,后来也发生过肢体冲突,而曾志勇也在此事中受伤。不过,该教师表示自己并未亲眼见到“冲突”现场。

   教育局称校长打老师有错 但很短的时间内这事了掉了

   为了核实情况,11月4日上午,记者来到吉安市吉州区教育局采访了该局党委副书记孙菊凤。记者核实到,曾志勇所说引发“肢体冲突”的经过与孙菊凤所述基本吻合。

  不过,孙菊凤接受采访时表示,周继权校长在教职工大会上以不点名方式指出某些老师教学工作的不足,但曾志勇认为是针对他,从而对周继权出言谩骂。“周继权跟我说,那天他忍住了,没有拍桌子。

  对于曾志勇与校长周继权发生争吵后,周继权动手打曾志勇一事,孙菊凤两度表示“校长打人不对”。

  但对于被指仅处分一方当事人有失公平,孙菊凤表示:“事发后很短的时间内,派出所介入促使当事双方达成了调解,这个事情就算了掉了,曾志勇对这件事情没有异议,也没有上告至教育局。”孙菊凤认为,当事一方不追究了,所以他们没有必要主动追究周继权的责任。

  记者注意到,孙菊凤在随后受访时却称:“我们不是没有处理周校长,我们杨局长有对他进行诫勉谈话。

  孙菊凤证实,对曾志勇作出的处分决定,是依据《吉州区中小学教师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而对周继权校长“诫勉谈话”,也是依据该细则作出的处理。

  既然进行了“诫勉谈话”,是否有相关的文字记录?对此,孙菊凤称,对周的诫勉谈话没有做记录。

  《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的诫勉谈话记录(需经本人核实),由进行诫勉谈话的机关或者部门留存。

  孙菊凤告诉记者,目前,曾志勇已将事情反映至区纪委。

  对于兴桥中学曾志勇老师反映因对停课不满被校长打伤,校长周继权却没有受到相应的处理一事的进展,记者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