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湘东: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 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11.10.2013  16:35

      近年来,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全面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不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未成年人犯罪的挽救工作,着力做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截止目前,经该院审理的未成年犯罪的被告人回归社会后无一人再犯罪。

 
  注重源头预防。该院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精心构筑保护未成年人的“防火墙”。每年组织两次法官“法制进校园”活动,深入辖区中小学开展法制讲座,同时结合审判管理创新理念,积极参与校园社会管理创新,不断强化法律教育效果。

 
  真情关心爱护。在针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庭审中,该院采取人性化管理,对没有暴力倾向的未成年被告人不配备法警,选择有亲和力的法官担任案件主审人。根据法律规定保护未成年人个人隐私,采取不公开审理,为家庭条件困难的未成年被告人指定律师。尽力通知其父母到庭进行亲情感化,同时在庭审中选择适当措辞,语调平缓而不失威严,以减少其精神压力。

 
  引导家庭教育。该院积极加强与家庭、学校的配合,拓展审判工作外延,在学校开展家长法制教育课堂,利用典型案例实行以案释法、以案普法的教育体系,强化对学生家长的法制与思想道德教育,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成功的引导孩子。

 
        做好挽救工作。近年来,除了在加强教育、预防犯罪上下足功夫,该院还在关爱未成年人成长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在办理的每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该院都坚持案前社会调查、案中帮教挽救、案后回访考察的工作原则,对犯过错的青少年,加大挽救工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