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个人处罚3000元以上要经法制审核

21.08.2016  12:04
  8月18日,省政府办公厅公布《江西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办法规定,今后,县级以上政府及其行政执法机关对公民处以3000元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万元以上的罚款或者没收的执法决定,要经有关法制机构审查核实。   此外,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集体所有土地或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进行征收;行政征收对象涉及人数较多或者对征收补偿方案分歧较大等都属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需经法制审核。   办法强调,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未经法制审核或者法制审核未通过的,行政执法机关不得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未落实法制审核,被行政复议机关、审判机关依法撤销或者确认违法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