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每月855元!南昌市低保标准再提高

12.03.2022  09:31

  江南都市报讯 高译丹、全媒体记者章娜报道:3月10日,记者从南昌市民政局获悉,为不断提高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增强困难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近日,《关于提高南昌市困难群众保障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从2022年1月1日起,南昌市困难群众保障标准提高。

  《通知》提出,提高低保标准,将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60元,达到每月855元。财政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40元,达到540元。

  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将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85元,达到每人每月1120元。

  提高20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标准,将20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标准提高60元,达到每人每月670元。

  提高残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照料护理补贴标准,将重度残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照料护理补贴提高280元,达到每人每月1480元,其他残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照料护理补贴标准提高180元,达到每人每月1380元。

  调整后保障标准从2022年1月1日开始执行(1月至2月的差额将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