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70岁以上老人缴1元可享意外伤害险

03.03.2017  07:41

  10日至31日办理投保登记,意外伤害致身故、残疾保险金额为1.4万元/人

  昨日,我市召开全市老年人意外伤害险培训工作会,意味着我市全面启动省级民生工程——老年人意外伤害险的投保工作。记者从会上获悉,以自愿为前提,南昌市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可在3月10日至3月31日期间,本人或委托亲属携带老年人身份证原件到常住地村(居)委会办理投保登记手续,并交纳1元保费。

   必须是3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

  记者了解到,本市户籍60周岁及以上城乡特困人员中的老年人、重点优抚对象老人和除前述两种对象之外的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为政府出资投保对象,政府为每位投保对象购买1份意外伤害险。“值得注意的是,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是指在今年3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市老龄办工作人员称。

  保险责任范围包括老年人在生产、生活的各种场所,包括在居家生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参加公共场所活动、入住养老服务机构、外出旅游时发生的各种意外伤害事故。我市提出,今年年底,要实现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全覆盖。

   意外伤害致身故、残疾

  保险金额1.4万元/人

  据市老龄办工作人员介绍,南昌市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除城乡特困人员中的老年人、重点优抚对象老人)可在3月10日至3月31日期间,本人或委托亲属携带老年人身份证原件到常住地村(居)委会办理投保登记手续,并交纳1元保费。4月25日至4月30日,完成投保登记的老年人本人或委托亲属携带老年人身份证原件到常住地村(居)委会领取个人保险告知单。

  完成投保登记的老人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身故、残疾及医疗,由承保保险公司给予赔付。其中,意外伤害身故、残疾,保险金额1.4万元/人;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保险金额0.42万元/人。

   40万老年人将受益

  据介绍,全市年满60周岁及以上城乡特困人员中的老年人、重点优抚对象老人和除前述两种对象之外的年满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约有近40万人。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是我省、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医疗等方面社会风险,推进养老服务业和现代保险服务业融合发展的客观需要。

  目前,我省、市主要采取广大老年人自愿购买为主与政府对相关老年人购买为辅的方式,动员老年人本人或家庭成员自愿购买保险,鼓励社会组织、爱心人士捐资为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倡导企业事业单位为退休人员统一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形成政府、社会、家庭、个人应对风险合力,减少因老年人意外伤害引发的矛盾和纠纷。

  (杜强 记者 高小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