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被扣20元工资欲用老鼠药毒死雇主

07.05.2015  11:21

  因为被雇主责备,并扣了20元工资,永嘉人李某起了杀心,打算将雇主“毒杀”。昨天上午,永嘉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李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2014年8月份,李某受阿龙雇佣,在永嘉县岩头镇的一个村里帮别人搬砖。有一天下午,李某坐在工地边上吃东西,阿龙看到后有些不高兴,指责李某偷懒,吩咐李某快点去干活。为此,阿龙还扣掉了李某20元工资。

  这本来只是一件小事,谁知李某记恨在心,并预谋报复。之后几天,李某去附近的小店买来老鼠药,并扬言要毒死阿龙。

  周围的邻居知道后,都以为李某是在开玩笑,不过为谨慎起见,还是通知了阿龙,并嘱咐他注意李某的行为。

  去年8月20日晚上9点,李某借故来到阿龙家,找阿龙闲聊,并“好心”将一瓶矿泉水放在阿龙家的三轮车上,事实上,李某往这瓶矿泉水里掺了老鼠药。

  李某从阿龙房子出来之后,阿龙的妻子小秋跟着出来,发现了矿泉水,她随即将矿泉水送到了派出所。

  经鉴定,李某患有轻度精神发育迟滞,案发时具有限定责任能力。

  法庭上,李某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一一承认。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故意杀人,情节较轻,其行为触犯了刑法。

  由于他案发时患有轻度精神发育迟滞,属于尚未完全丧失辨认及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减轻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