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39天仅拿74元工资 美团外卖上饶一站点遭投诉

27.08.2021  17:12

  全球赣商网讯 记者 谢奀国 报道:“工作39天,离职时被各种扣罚,最后只拿到74元的工资。美团这么大的企业,做法真是让人匪夷所思。”8月24日,全球赣商网接到上饶市民林女士投诉,谈及儿子在美团的遭遇,林女士连连摇头。到底是什么原因,让冒着高温酷暑、风雨无阻工作39天的外卖小哥,一天只领取不到2元的工资?带着疑惑,全球赣商网记者当天赶往实地调查。

  小郑所工作的美团外卖点

   投诉人:儿子遭不公待遇、负责人态度凶狠

  众所周知,美团是国内知名企业。《财富》杂志今年7月公布的中国500强排行榜中,美团位列第90位。

  林女士儿子小郑工作的地点,位于美团外卖上饶运营中心的一个站点。林女士介绍说,她儿子刚从江西理工大学毕业,为了锻炼孩子,他们夫妻让儿子先找了份外卖员工作,“这是他做的第一份工作,做了39天。后来为响应国家政策,儿子报名参军了。最终,他符合条件,被光荣应征入伍,所以,需要离职。

  随后,小郑将该消息提前告知美团外卖公司并办理离职手续,但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林女士告诉全球赣商网记者,美团外卖负责人称小郑办的是及时离职,要扣三天工资共540元,“我记得我孩子告诉我一天只扣50元,然后算3块钱一单,他7月份和8月初总共做了308单。没想到美团外卖负责人以我儿子违反公司规定为名,扣发了我儿子560元工资,此前,我儿子签的劳动协议,他们从来没给我们纸质版。

  因外卖点的扣罚,小郑最终只领到74元工资

  对此,林女士夫妇并不认同,便去公司讨要说法,“没想到,店里的负责人很凶,不但不解决,还和我们争吵。

  采访中,全球赣商网记者从林女士提供的工资截图一栏里,清楚地看到,小郑应发工资834元。应扣工资一栏里,考勤扣540元,还有一个基金20元,电动车租金200元,减去这三项,刚好是74元。

   美团站点店长:按公司规定办事

  当天,记者在上饶市信州区东市街道北村村巷7天优品酒店的侧边,找到了小郑所工作的美团外卖经营店。

  美团外卖店长表示,对于小郑的工资算法,是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同时,该店长拿出了和小郑签订的员工劳动协议(共两份,包括一份未给当事员工的协议)和处罚规定,但当记者说要拍照取证时,遭其拒绝,“这个协议和公司处罚条例不能拍,我们上面有规定,等我打电话给上面的负责人汇报后,才可以。

  美团外卖上饶运营中心

   美团外卖上饶运营中心:处罚规定未报备,系站点私人行为

  工作39天,只发放74元,大部分工资被扣除,站点制定的相关处罚规定,是否合理?8月24日,美团外卖上饶运营中心负责人对记者表示,他并不清楚站点的处罚规定,“骑手入职时,公司会收取制服、帽子、电动车等装备的押金,但离职时,会退还。存在迟到、早退处以十几二十元罚款的规定,但扣罚几百元的现象,并不存在。所以该站点制定的处罚规定,没有向公司报备,是其个人行为。

  美团外卖上饶运营中心补发小郑958元工资,并立下字据

  最终,经多方协调,美团外卖上饶运营中心以支持其离职员工服兵役为名,调整补发小郑被扣工资958元,将工资用微信的方式转发给林女士,并立字为据。

   律师:不给当事人劳动合同美团外卖涉嫌违法

  对于美团最终补发的958元工资,林女士表示基本满意,但她仍有一大疑惑:儿子虽签订了劳动协议,但并未各执一份,美团此举所谓何意?

  8月25日,记者就此咨询了江西柴桑(南昌)律师事务所律师陈骥,他表示,《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但美团并未将劳动协议给到小郑,此举涉嫌违反《劳动合同法》。此外,劳动者的工资是基于劳动关系,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的全部劳动报酬。罚款是对经济利益的直接剥夺,必须有相应的法律依据。因此,企业是没有权利来直接对员工进行罚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