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万元!江西省开出首张 “按日计罚”环保罚单

09.06.2015  12:11

本报讯 江南都市报记者陈艳伟报道:6月4日,记者从省环保厅组织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都昌县磊源石业有限公司(下称“磊源石业”)无视环保罚单,整改不力,尝到了“按日计罚”的威力,这家企业累计被罚2万元。这是新《环保法》施行以来,我省开出的首张“按日计罚”罚单。
  25人违反新《环保法》被拘留
  在4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记者获悉,为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新《环保法》设置了按日计罚,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及停业、关闭,行政拘留,查封扣押、信息公开等措施。截至5月底,全省运用新《环保法》对违法企业实施处罚263件,其中,按日计罚案件1件,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及停业、关闭案件223件,行政拘留案件20件拘留25人,查封扣押案件19件。
  我省开出首张“按日计罚”罚单
  据都昌县环境监察大队王姓负责人介绍,该大队在对磊源石业检查时,发现了违法情况。之后,在对磊源石业检查时发现,该企业通过渗坑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根据相关处罚办法,责令该企业停止违法行为,实施按日连续处罚,4月21日至4月22日,每天罚款1万元,总计罚款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