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取钱忘卡4500元被女子取走 两人报警达成和解

28.02.2014  14:08

晨报讯 26日晚上10时30分许,合肥市经开区蓬莱路与紫云路交叉口一家银行取款机内,一张银行卡被遗忘在取款机内,被后来取款的市民发现。好在结局皆大欢喜,两人都拨打了报警电话,当着民警的面,双方达成了和解。

忘记取卡的市民: 取款后忘卡,被取走4500元

李先生在经开区一家工厂上班,26日晚10时许,他在蓬莱路与紫云路交叉口一家银行取款机取款。因为朋友的催促,李先生匆匆离开了自助银行,去附近快餐店吃夜宵。在排队等餐期间,李先生手机上银行发来的信息,显示就在刚刚不久,李先生的银行卡被两次取走了4500元。李先生这才意识到,刚刚取款时将银行卡留在了取款机内忘记取走。

李先生赶紧拨打了银行客服,挂失了被遗忘的银行卡。绝望悔恨之中,他在当晚10:30拨打了报警电话。

拾到卡的市民: 一番思想斗争后,报警寻失主

当晚10时40分,距离李先生报警10分钟后,警方又接到了另一位市民报警称,他在取款时发现机器内有一张银行卡,后不小心操作机器吐出4500元现金,请帮助联系失主。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到这位拾到李先生银行卡的市民王女士。她回忆称,当晚10时许,她怀抱孩子和爱人一起来到蓬莱路与紫云路交叉口一家银行取款,自己随意操作取款机,取了4500元。

我在回家路上想了想,这钱不是我们的,我们不能拿,再说还有孩子在旁边,影响太不好了。”王女士说,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后,她决定报警。

结局:双方达成和解

当晚11时左右,王女士将银行卡和4500元悉数交到民警手中。民警核实了李先生的身份后,将东西交给了他。最终,双方达成和解。民警提醒,市民遇到类似情况,要经得起诱惑,千万不要因一时见钱眼开而触犯法律。

延伸阅读

银行提醒

忘拔卡第一时间挂失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多家银行。对方给出的解释是,如果市民取款后,忘记了取走银行卡,取款机就会自动吞卡。所以发生在李先生和王女士之间的事可能性很小,除非忘卡的人前脚刚走,后面的人立即赶到。

如果市民取款后发现银行卡忘在取款机内,第一时间拨打银行客服,办理口头挂失冻结该银行卡。如果卡内钱款被取走,市民可拨打报警电话。

像李先生这样的“马大哈”市民,在合肥也还真不少。多家银行表示,每家银行的月吞卡量大约在四五百张。

律师观点

取款完成后,就涉嫌信用卡诈骗

安徽大森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伟称,从王女士取走他人银行卡上钱款那一刻起,就涉嫌信用卡诈骗这一罪名。王女士后来的报警行为,从法律角度可以理解为投案自首。不过由于情节并不严重,公诉机关可以不予追究。发生类似案件时,视钱款金额和情节轻重,一般会被处以数月直至数年的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