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俩欠母亲2400元赡养费 法院电视曝光促执行

28.01.2014  16:38

姐俩因各欠老母亲1200元赡养费,在电视台黄金档露了脸。新民市法院的这一招,吓坏了不少“老赖”。有人怕丢人,主动向法院交纳执行款。有人则认为,不就是欠钱吗,至于用电视曝光砢碜人吗?

法院通过媒体曝光失信者

吴艳与吴红是姐妹俩,姐姐吴艳今年46岁,妹妹吴红也39岁了,姐妹俩如今成为了新民市的“名人”。她们之所以有名,是因为同时登上了新民市有线电视台的黄金档。

从1月26日开始,新民市有线电视台的黄金档播发“新民市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吴艳与吴红排名靠前。姐妹俩因各拖欠母亲1200元的赡养费,被新民市法院列入失信名单并曝光。

因分家,吴艳、吴红与亲生母亲发生分歧,并拒绝承担每月各100元的赡养费。她们的母亲随后将两人告上法庭。经法院审理,判决姐妹两人每月各给母亲100元赡养费,但两人赌气就是不给钱。

据法院介绍,从2008年开始,法院开始强制执行每月100元,每年1200元的赡养费。拍卖水稻还款、扣押农业返回款等手段都曾经使用,但姐妹俩就是不主动缴纳赡养费。2014年1月24日,新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规定,通过媒体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吴艳与吴红排名在前,与她俩同时上榜的共有18人。

老赖”担心被曝光凑款还钱

王某也是新民市人,因为承包工程欠下几名农民工的工资,法院判决生效后,王某躲起来,后来干脆前往外地做起买卖。几天前,刚刚回到新民老家准备过年的王某,被法院堵在家门内,当听说再不还钱就要上电视,立即表示不想丢人,凑足了4万元结清了劳务合同纠纷欠款。

据介绍,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原因多种多样,其中相当一部分人,觉得不还钱也不丢人,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媒体曝光时,怕丢人的会抓紧时间还钱,但却质疑用曝光的办法“砢碜”人的做法。

对付“老赖”法院有多种手段

记者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针对“老赖”,法院将综合运用教育、威慑、惩罚等手段。

●一是集中查询被执行人财产和下落。省法院与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协调,同意为全省涉民生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单独进行“点对点”查询,对所有涉案被执行人房产、车辆、股权等财产展开调查。对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省法院专门发函商请省公安厅利用技术手段,帮助查找被执行人。

●二是集中采取强制执行行动。法院根据财产查询情况,对所有被执行人实行财产查封、账号冻结等行动。“老赖”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罚款、拘留、移送拒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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