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元鹏:“写诗劝小偷”或许也是一种无奈

14.12.2015  09:32
原标题:郭元鹏:“写诗劝小偷”或许也是一种无奈

  原标题:郭元鹏:“写诗劝小偷”或许也是一种无奈

  12月10日,在毕节纳雍县化作乡开鞋店的熊女士发现,店中少了20余双皮鞋,但多了三双破鞋,其中两双是拖鞋。熊女士认为,“这么冷的天还穿拖鞋的人,也是蛮可怜的”,最终她因为“不忍心报案”而没有报警。重新整理店面后,熊女士将此遭遇写成一首小诗发到“朋友圈”,提醒众人关好门窗,同时也希望小偷看到后可以改邪归正。(12月13日《贵阳晚报》)

  为了劝说小偷改邪归正,这位女士写了这样一首诗歌:又是一年冬来临,有人暖和有人冷。一个月黑风高夜,小偷光顾我店门。偷盗新鞋二十几,留下破鞋倍伤神。本来想把案来报,看着拖鞋心不忍。十冬腊月穿拖鞋,想必也是可怜人。可怜必有可恨处,悔过自新重做人。

  这首并不专业的诗歌写,却引起了极大关注。被关注不在诗歌本身,而在这起事件。对于“写诗劝小偷”,这位女士的说法是“不忍心报案”。当看到冬季还有人“穿着拖鞋”,还有人“穿着烂鞋”的时候,我们总是会有所同情。假如说,这位女士的“不忍心报案”真的真情实感,我想说的是,虽然善良的隐恻值得感动,却也是在演绎一曲“糊涂的爱”,“错误的爱”。这是爱,也是纵容。

  每一个江洋大盗的孕育,都不是“一蹴而就”的,他们都是从小偷小摸开始的。这些盗窃皮鞋的小偷,或许是因为生活所迫,或许是因为没有温暖的鞋子。但是,这都不是盗窃的理由,作为一个人就要有做人的底线。这次他们偷窃的是鞋子,值不了几个钱。可是,如果这次能够落网,就能阻止他们犯罪的步伐。假如,这次成功了,或许今后这些偷鞋子的小偷就不会满足于偷鞋子,而是去偷更值钱的东西。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泛滥的爱心,终究会害了他们。

  这种“不忍心报案”也未必就是真实感受。试想,假如这位女士真的因为几双皮鞋去报案了,结果会是什么?前不久,银川一个小区失窃了,有10多户报案。但是,警方只是讯问并未立案。当居民质疑的时候,警方的回应是这样的:达不到立案标准。还有一则新闻,徐州的一位职工在宿舍丢失了700元,他报警说丢失了6000元。警方在找到小偷之后,教育了报案的职工:你这是报假案,是可以追究法律责任的。而这位职工也很委屈:700元达不到立案标准,不多说警方就会不破案。可是700元对我来说确实不少了。在“小案不破”的现实面前,这位女士丢失的几双皮鞋,警方真的会不遗余力的去破案吗?

  “写诗劝小偷”、“告示劝小偷”、“留钱劝小偷”的类似新闻不断出现,这里面固然有“不忍心报案”的善意,但是,是不是也有“小案多会不了了之”的尴尬?

  “不忍心报案”背后隐藏的或是现实无奈,“写诗劝小偷”换不来天下无贼。当然,也需要关注城市临时救助的问题。

  稿源:荆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