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高新:兄妹错成龙凤胎 驻村民警帮更正

06.03.2015  18:20

因当年村委干部的一时疏忽,错将哥哥的年龄登记错误,使一对兄妹变成了一对“龙凤胎”。3月5日,新余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驻村民警真实还原了哥哥的年龄,更正了20多年前的错误,受到群众点赞。

新余市高新区水西镇合湖村委龚某根出生于1959年6月,其妹妹龚某莲出生于1962年8月,年龄相差3岁。但在1989年办理第一代身份证时,龚某根身份信息中的出生日期被当时的村委干部错误地登记成了其妹妹龚某莲的出生日期,导致当第一代身份证办理下来之后,原本是兄妹的龚某根和龚某莲俩人就成了“龙凤胎”。

近日,高新公安分局水西派出所江家村警务室驻村民警在入户走访时了解到,龚某根希望民警能帮其将年龄进行更正。在接到龚某根的诉求后,民警展开了深入调查,查阅了龚某根最初的户籍信息,找到当年办理一代身份证时登记的村委干部及与龚某根年龄相仿的发小做调查笔录,形成调查报告,呈报上级公安机关审批。

由于驻村民警调查细致,原原本本地还原了龚某根的出生日期,上级公安机关也对龚某根的年龄更改做出了审批,恢复了龚某根作为龚某莲“法定”哥哥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