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宝”100%不合格监管不能失语

01.08.2014  21:20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在官网上发布“充电宝”最新质量警示,32个批次产品均存在质量安全风险。(7月31日新华网)

充电宝”市场弄虚作假、鱼龙混杂,本质上在于“标准之失”。一种产品没有统一的国家标准,也没有完善的企业标准,意味着其生产“无标准可言”,监管层面自然也是“无标准可依”。质量好也罢,劣也罢,都缺乏明确的依据,生产者可以任意妄为,监督者却无处发力。更重要的是,消费者维权无据,“充电宝”行业处于事实上的“法外之地”。

虽然今年《USB接口类移动电源》标准正式发布和实施,却仍缺乏必要的配套措施。国家标准是一个体系的建设,除了制定标准本身之外,如何检测、抽查,都理应有明确的规范和要求,并确保所有的企业能够执行和落实,“充电宝”才会因为国标的把关而让整个行业得到规范和治理。

然而,面临共同境遇的又何止“充电宝”这一新兴产品和行业,“标准之失”下的监管缺位不啻为当下最大的病灶,往往等到出现了重大的安全事故,才会发现“无标准可依”,甚至产生“检验不出来”的尴尬。比如对数千种食品添加剂,相关执法人员坦诚:“很多东西自己都搞不清楚。”而地沟油事件层出不穷之后,如何检测才处于“全面征集方法”阶段,几乎成为绝妙的讽刺。

抽检“充电宝”100%不合格,监管不能失语,这是基于个例的追问,更是对共性问题的拷问。“充电宝”需要国家标准把关,行政责任又何尝不需要“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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