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兆成:对万里“野”长城不妨开发式保护

29.06.2015  12:30

  风雨侵蚀、人为破坏、缺乏维护管理,一些地区文化价值较高的明代长城文字砖被偷盗、拆解、贩卖的现象屡见不鲜……长城墙体保存状况总体堪忧,较好的比例只有不足10%,一般的只有约20%,消失的比例为30%。万里长城正在变短,变得更残破。在全球100处最濒危遗址名单中,万里长城榜上有名。(6月28日新华网)

  长城是一个历史范畴的名词,秦始皇所修的长城是在六国长城基础上营建的,而现有的长城则是明长城。长城本身是为了防御游牧民族的攻击所修,长城到了现在早已经失去它的军事价值。随着岁月的侵蚀,除了我们所熟知的八达岭等长城外,百分之九十的长城都处于无保护状态,保护长城已经成为了一个很现实的话题。

  然而,无论是文物部门还是地方政府,都没有正视这个话题,一是因为长城真的太长了,有关部门心有余而力不足。以抚宁县为例,抚宁县文物部门在编人员只有9人,不可能仅靠这些人员完成巡查全县142.5公里长城的任务。

  二是,长城保护耗费巨大,如果没有收益,那么便是一种烧钱的行为。三是法律的缺位。2006年我国《长城保护条例》颁布实施,但有专家表示,由于缺乏执法者,缺乏具体细则,《长城保护条例》仍处于一纸空文的状态。破坏长城的行为现在只能发现一起举报一起,然后再协调稽查队,等执法人员到现场后,文物可能已经被破坏了。

  如何拯救这些年久失修的野长城呢?笔者以为与其让他们继续野下去,不如有条件的开发式维护。野长城最致命的威胁来自于探险者和周边群众。这些不利因素完全可以转化成有利因素。

  野长城每年有十多万的攀爬者,这实际上反映了大家的一种精神需求,大家有一种不到长城非好汉与勇于攀登的情节。对此,堵不如疏,政府要做的是顺应这一需求,对野长城进行开发,告诉游客哪段是濒危长城不可以爬,哪段可以爬,游客旅游有序了,村民的破坏行为也被制止住了,开发的收益也能被用于长城的维护中去,可谓一举三得。

  但开发建设的前提是以保护长城为原则,而不是单纯以营利为目的掠夺性开发。对这一点必须严管严控,以防止开发维护走样跑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