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婴先天畸形无右耳 医院3次彩超产检未查出

06.07.2015  19:56

  刚出生的女儿从手术室里被抱出来,交到廉先生的怀里时,廉先生甚至觉得是抱错了孩子。

  廉先生说,妻子怀孕期间在医院做了3次产前彩超检查,都没检查出先天缺陷。但眼前,孩子先天畸形没有右耳……

  女婴先天畸形无右耳右侧听力丧失

  这事发生在去年12月6日,沈阳一家医院外。如今,孩子已经7个月大了。

  昨日记者看到,廉先生女儿瑶瑶(化名)右耳部没有耳洞,也没有外耳耳廓。皮肤闭合纠在一起,原本应该是耳洞的位置明显向脑内“塌陷”进去。受凹陷影响,瑶瑶右眼眼角和右侧嘴角的皮肤似乎被向右牵扯着,右侧口歪眼斜,与左侧的眼睛和嘴形明显不对称。

  廉先生说,因为瑶瑶耳部先天畸形,出生几天后做了新生儿听力检查。医生告知,瑶瑶不仅右耳缺失,甚至内部连耳道也没有,右耳听力丧失。

  婴儿父母:3次产前检查未检出畸形

  廉先生说,妻子怀孕期间曾做了3次彩超检查。

  “这么明显的先天缺陷,为什么3次彩超检查都看不出来?”廉先生质疑。

  廉先生保留了妻子产前3次三维或四维彩超的检查报告,其中对胎儿头部、心脏、脊柱、四肢和腹部等身体部位都有诊断。而对于胎儿的颜面部,3份检查报告都写着“胎儿部分颜面部及部分肢体显示不清”,理由则分别是“因孕周过小及胎儿体位关系”、“因胎儿体位关系”和“因孕周过大及胎儿体位关系”。

  “也就是说,无论孩子当时发育得太小还是太大,都是他们检查不出畸形的理由。”廉先生夫妻表示,不仅产前报告没有指出胎儿有明显先天畸形,医生也从未口头告知过。因此他们错失了选择引产的机会。

  廉先生夫妇认为医院存在明显过失。今年5月,他们向相关部门申请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前不久,鉴定报告出来了,结论是:不属于医疗事故。鉴定报告分析意见中认为,胎儿耳畸形不属于《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规定的产前必须检出的六大类致死性畸形。另外,“产前超声检查不能排除所有胎儿畸形,医方超声报告中有相关告知的文字记载。”廉先生说,这里所指的“相关告知文字记载”就是3份彩超报告中“胎儿部分颜面部显示不清”。

  “一句‘看不清’就能把产检的责任都推卸掉?如果是这样,孕妇们彩超产检还有什么意义了?”廉先生和妻子都不能理解接受。

  院方:不属医疗事故建议走法律途径

  “孩子刚出生那天,我本该是最幸福的人。但我抱着孩子哭了好久好久。”曹女士说,因为女儿右耳先天畸形,她不得不给女儿留着勉强盖过耳朵的头发。每次带女儿去医院打疫苗,她都要忍受周围人的指指点点。家门前一到下午经常有邻居抱着孩子晒太阳,但她几乎从来都没带女儿去过,只能抱着女儿站在窗台上看。

  曹女士咨询过,女儿要长到6岁左右才能接受手术,恢复听力并进行外耳整形。“我们俩每月收入才1900块钱,但我们以后一定要给女儿做手术。否则等孩子长大有一天问我们俩‘为啥爸妈让我这样?’”曹女士难过地说。廉先生和曹女士表示,要求医院给付相关赔偿。

  昨日,记者联系到医院工作人员崔女士。崔女士表示,第三方已经对这起事件进行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判定不属于医疗事故。对于婴儿家长提出的赔偿要求,院方此前建议走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