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检方先行先试对警方刑事执法予以监督

03.03.2015  01:32

  中新社广州3月2日电 (记者 索有为)广东省检察院2日通报称,广东检方先行先试对公安派出所刑事立案和侦查予以监督,选取五个派驻检察室部署对公安派出所加强刑事执法监督试点工作。

  据悉,中国最高检察院日前公布《关于深化检察改革的意见(2013—2017年工作规划)》(2015年修订版),明确规定“建立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机制”。

  广东检察院称,该院于2014年10月下发有关通知,部署对公安派出所加强刑事执法监督试点。

  其中,江门鹤山市检察院在和警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建立了一套加强派驻检察室和公安派出所沟通联系的规章制度,制度包括日常巡查监督机制和执法信息通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