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 江西争取先行先试 加强房产税征收监管和改革消费税

23.01.2014  10:44

      1月21日下午,江西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与省地税局举行新闻发布会。记者了解到,今年江西省地税部门将深化改革,主动跟进国家房地产税、环境保护费改税等税制改则,提前分析研判,做好实施准备,争取先行先试。同时,备受关注的消费税改革也提上了日程。

房产税增量占总量过半

据省地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显和介绍,去年面对经济运行较大压力、“营改增”税制改革和结构性减税等不利因素影响,我省地税收入总量达1157.4亿元,房地产贡献地方税收的增量占地税总量的57.2%。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王显和表示,这释放出了两个信号,一是加快立法步伐,房地产税与公民的财产权、居住权和生存权密切相关,加强立法非常重要;二是要适时推进改革,即在现行的《房产税暂行条例》的基础上进行改进和延伸。

王显和表示,我省地税部门将从经济、民生、税收等方面,做好房地产税立法相关调研工作。同时,借鉴已试点地区经验,开展对房地产税改革的相关调研,全面分析测算和掌握税源情况。

改革消费税提上日程

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提出,要继续推进营改增改革。国家税务总局提出,要研究调整消费税制度,把一些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纳入征税范围,并调整现有部分品目的征税范围和税率,但具体范围尚未明确。

王显和告诉记者,我省地税部门专门成立了深化改革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目前,省地税局将抓紧做好现有消费税征收情况的调查分析,积极跟踪国家关于消费税政策的调整变化。

今年,省地税局将以推进税制改革为着力点,扎实做好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后续管理,有序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主动跟进国家房地产税、环境保护费改税等税制改革。全面推行优惠政策与服务措施,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管理,落实治理大气污染、鼓励居民消费、支持棚户区改造等结构性减税政策。我省地税部门还将以推进资源税从价计征为重点,争取开征地热水资源税。

探索建立税务“黑名单”

据介绍,去年我省加大了对高收入者的重点管理,抓好了对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据统计,我省2012年度年所得12万元自行纳税申报人数为45085人,较上年增加6482人,增长16.8%;累计申报年所得额159亿元,已缴(扣)税款15.27亿元。

去年,我省地税部门通过采集工商股权转让信息,补缴个人所得税达3.4亿元。

王显和认为,我国现行的个税制度比较简单容易,征税成本也低,但并不能很好地起到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通过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体制改革将促进税收制度更加合理。

据介绍,今年我省地税部门将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执法督察,试点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电子化考核,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进一步加大稽查工作力度,探索实施税务“黑名单”制度,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纳入网站公告内容,予以曝光。(记者何柳斌、实习生邹兰、薛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