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表彰2014年森林防火“平安春季行动”先进单位

17.07.2014  10:20

2014年1月至4月,省森林防火总指挥部组织开展了全省森林防火“平安春季行动”,这是我省自2009年以来连续第六年开展此项活动。其间,各地按照省森林防火总指挥部的要求,切实加强防火宣传教育,严格管控野外用火,积极消除火灾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了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了今年春季特别是全国“两会”期间全省林区的安全稳定。

根据《2014年全省森林防火“平安春季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评价标准,7月15日,省森林防火总指挥部作出决定,授予南昌、九江、景德镇、鹰潭市森林防火指挥部“2014年森林防火‘平安春季行动’优秀组织奖”称号;授予南昌县、湾里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永修县、共青城市、德安县、九江县、湖口县、彭泽县、庐山区、庐山风景名胜区、浮梁县、昌江区、武功山风景名胜区、分宜县、龙虎山风景名胜区、月湖区、上犹县、崇义县、丰城市、奉新县、靖安县、上高县、明月山风景名胜区、信州区、井冈山风景名胜区、青原区、新干县、泰和县、广昌县“2014年春季森林防火平安县”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