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川:“免死”求情信不过是一张“悲情牌”

09.05.2014  10:45

  日前,由复旦大学177名学生联合签名的《关于不要判林森浩同学“死刑”请求信》寄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随之一起的还有另外一份《声明书》。建议给被告人林森浩一条生路,让他洗心革面,并在将来照顾受害人黄洋的父母。(5月8日《半岛都市报》)

  从本质而言,“免死”求情信不过是一张“悲情牌”,沿袭的依然是权力与财富干扰司法公正的思路,是“文件求情”、“花钱减刑”的翻版,只是换了一只手而已。虽构不成证据意义,也不一定能干扰到司法的公正判决,但这种试探挑衅,却扰乱了世人的价值判断,危害明显,尤其还是未来的司法公器操控者,眼中没有法律,甚至不信法治信人治,将情感凌驾于法律之上,那么,如何能在真相里思考成长?不能做一个公平正义的守持者,我们又怎能放心地把公平正义的接力棒交与其手?

  大学生乃天之骄子,对他们,我们一直宠爱有加。然而,爱到过分,往往成害。从早期的清华大学朱令投毒案,到云南大学的马加爵案,从去年南京大学的碎尸案,到如今的林森浩案,以及最近的“70码”胡斌案……极少数大学生的疯狂和冷血,给了我们太多的教训,也让我们尝尽了溺爱的苦果。尤其对于一些重特大恶性案件,影响到社会主流价值的案件,从严从重惩处应成为共识。然而,某些大学生的法制意识之淡薄,江湖义气之严重,甚至已经到了让人瞠目惊心心灰意冷的地步。

  有一腔热血的青年是可爱的,但真正的热血,必须脱离道德层面,将之用于维护法律的尊严,在大是大非问题上能准确站队。司法判决唯重证据,看情节严重程度,求情果能“免死”,还要法律做甚?所以,期图用求情方式绑架法官意志,未免太天真。而只看到被告“正向”一面,忽视受害者的悲,用照顾被害人父母为交换条件,看似悲悯良善,实乃绑架要挟,而将这种选择性的情感本身加之于自身的话语权优势,更是狭隘的,自私的,甚至是卑劣可耻的。认识不到这一点,才是真正的问题所在。

  所以,对林森浩的判死,不管是否是最终结果,手持国家司法公器者必须始终高擎公平公正之猎猎大旗,筑牢司法与权力、财富、乃至人情的隔离带,夯实审判堡垒,不留一丝可以攻陷的罅隙,不放过任何一点可能存在的瑕疵。这是对死者及其亲人的温暖告慰,也是对公众普遍性焦虑情绪的最好安慰,更是对这些大学生的出格行为最有效的矫治。求情信的唯一意义,也正在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