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出台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开展廉洁文明家风建设的意见

03.03.2017  17:01
  建设廉洁文明家风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

  ――南昌市出台《关于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开展廉洁文明家风建设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纪委关于党员干部家风建设的要求,发挥党员干部家风建设在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中的重要作用,近日,南昌市委制定下发《关于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开展廉洁文明家风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加强党员干部廉洁文明家风建设,是推动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有力抓手,是加强作风建设的迫切需要,是建设“廉洁南昌”的重要内容。全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通过宣传发动、教育引导、管理监督等多种方式,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围绕廉洁文明这一主题,立家规、严家教、正家风,以党员干部良好的家风促进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明显好转。

  《意见》要求,全市党员干部要坚持以规立家、修身齐家、以廉守家、文明传家,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以点带面,逐步营造“守廉洁、讲文明、传家风、扬美德”的社会氛围。《意见》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厚植廉洁文明家风建设的土壤,把党员干部廉洁文明家风教育作为党性宗旨教育、党规党纪教育、作风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要开展社会共建,凝聚廉洁文明家风建设的合力,着力形成党员干部示范推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要坚持问题导向,增强廉洁文明家风建设的实效,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切实筑牢党员干部家风防线;要创新方法手段,强化廉洁文明家风建设的监督,把党员干部家风建设情况作为年度或专题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党员民主评议、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通过信访举报、巡察监督、领导干部到社区报到、落实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责任等多种途径,全面掌握领导干部在家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注重典型宣传,营造廉洁文明家风建设的氛围。

  《意见》指出,开展廉洁文明家风建设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市委成立由市纪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廉洁文明家风·党员干部示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加强沟通,各司其职;要层层发动,强化担当,广泛宣传廉洁文明家风建设的重要意义和相关要求,造出声势,营造浓厚氛围,充分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参与热情。各级党组织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切实把廉洁文明家风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主动示范、以上率下,当好家风建设的引领者;要加强协作,务求实效,各地各部要积极参与,精心组织,力求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贴近生活,贴近实际,使家风建设活动成为“美丽南昌·幸福家园”环境综合整治的助推器,成为全市落实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力抓手;要积极探索,创出特色,组织开展有特色、有内涵的家风建设活动,探索廉洁文明家风建设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推动党员干部自觉正好家风、处好家事、管好家人,营造积极向上、人人崇善的良好氛围。

  《意见》既突出政治要求,坚决贯彻中央、省委、省纪委有关精神,又体现南昌特色,结合“英雄城”红色文化特点,提出工作的具体举措和明确要求,确保可操作、可实现。(南昌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