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发挥党员干部示范作用 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

02.09.2017  02:15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压实各级党组织、有关窗口单位、各街办(乡镇)、社区(村委会)的教育监督管理责任,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示范带头,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南昌市印发《南昌市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落实“两报告两告知两承诺”实施方案》。

  据了解,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落实党员干部“两报告两告知两承诺”,坚持“婚事新办、丧事简办,领导率先、党员示范,城区先行、农村跟进”的原则。“两报告”指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落实“事先报告、事后再报告”制度。事前要报告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事由、时间、地点、方式、规模、标准和邀请对象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事后报告婚丧喜庆事宜具体操办、承诺履行、礼金收受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县处级(含非领导职务)党员干部向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以及所在地方单位党委(含党工委、党组)报告,并报同级纪委(含纪工委、纪检组)备案;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科级党员干部向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和市纪委派驻纪检组报告;县区(含开发区、新区)科级党员干部向所在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以及所在单位党委报告;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向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和纪委报告;普通党员干部向所在党支部报告。

  “两告知”即组织告知。党员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时,所在单位党组织要告知廉洁文明、移风易俗的有关事项;民政部门等有关服务窗口在受理党员干部申请婚姻登记、办理丧事等手续时,要告知廉洁文明、移风易俗的有关事项。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党委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好管行业管行风的责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争当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的表率。

  “两承诺”即婚事新办承诺。积极响应“婚事从新”的倡导,带头移风易俗,承诺廉洁文明操办婚庆事宜;丧事简办承诺。积极响应“丧事从简”的倡导,带头移风易俗,承诺廉洁文明操办丧事。党员干部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向组织作事先报告时,主动作出带头移风易俗承诺。

  《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大查处问责力度,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反相关规定,按干部管理权限予以查处;各级党组织、有关窗口单位、职能部门因职责履行不到位,教育提醒、监督管理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根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单位或有关领导的责任;街道(乡镇)、社区(村委会)对本辖区内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督不力或者发现问题不报告,根据相关规定,对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委会)有关人员予以责任追究;市、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在网站设置曝光台,对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行为一经查实的,及时通报曝光,形成震慑。(南昌市纪委  邵应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