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要争当志愿服务先锋

13.07.2014  13:25

  7月12日,星期六,省委书记强卫利用休息时间,顶着烈日、冒着酷暑,以一个普通党员的身份在南昌参加了志愿服务活动,身体力行地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用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宗旨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全省党员干部树立了榜样。这种积极响应中央号召、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行动,充分展现出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不仅向社会传递出重要的价值导向,也是对群众最有说服力的引导。

  以此为标杆,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积极开展、主动参与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当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播者和践行者,在帮助他人、服务社会、传递爱心、传播文明中,发挥好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引领带动作用,更好地践行党的宗旨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实际行动倡导和推动全社会形成参与社会事务、促进社会进步的良好风尚。

  “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具有很强的示范性和带动性。党员干部率先响应中央号召,积极投身志愿服务活动,就是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的最好推动。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抓作风建设,坚持领导带头、党员干部带头,自上而下、以上率下,带动整个社会出现新的气象。这更加深刻地启示我们:广泛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必须抓好党员干部这个重点,发挥好党员干部的引领带动作用。

  以志愿服务为重要载体,全省各级党组织都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摆在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履行好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的职责,促进志愿服务活动健康有序开展。广大党员干部要积极投身志愿服务事业,在志愿服务中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无私服务群众,在服务社会、助人为乐、爱岗敬业中提升人生境界,争做时代的先锋、社会的楷模。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命力在于实践,在于每一个社会成员自觉行动。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为抓手,我们还要积极引导社会每一个成员都投身到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中来,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志愿服务活动,鼓励人们从身边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把“三个倡导”要求变成日常的行为准则,进而增强自觉奉行和日常践行的能力。要建立健全志愿服务制度,完善激励机制和政策法规保障机制,为群众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创造有利条件,引导群众在实践中深化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解和认同,营造出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社会风尚。

  “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是封闭抽象的概念,而是蕴含在社会生活的细节里,体现在公民日常的行为中。以志愿服务为平台,党员干部身体力行,带动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能更好地内化为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意识,外化为社会群体和个人的行为规范,进一步产生凝聚力、焕发战斗力,夯实全面深化改革的思想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