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书记谈主体责任】党委的责任 书记的使命

10.10.2014  11:25
党委的责任 书记的使命
省交通工会主席 刘盖群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中央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对此又提出了具体要求。作为党的基层组织,我们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中央纪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判断和任务部署上来,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一、坚持领导带头,树立示范标杆。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关键在班子,核心在“一把手”。一是“打铁先要自身硬”。作为党委书记,必须提高主动履职、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洁身自好,抗得住诱惑,守得住底线;要主动将自己置于各方面的监督之下,习惯在监督下开展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要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亲自督办,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落到实处。二是守土有责,带好队伍。“一把手”在发挥带头作用的同时,要高标准抓好班子建设,以“三严”教育引导班子成员,使每个班子成员都能自觉做到“四自”;同时,督促班子成员在抓好分管业务工作的同时,主动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将反腐倡廉工作与其他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做到工作职责和掌握的权力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以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细、做实。党的十八大以来,省交通工会在省厅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抓好严肃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财经纪律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厅“九规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责任体系。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关键要靠严密制度和提高制度执行力来保障。一方面要进一步健全和细化各项制度规定,明确规定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该怎样做,扎紧制度的笼子,为规范权力运行铺设制度轨道,推动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另一方面要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健全主体责任体系,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推动党委主体责任各项要求落地生根;要明确党委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的工作程序、方法及相关要求,做到“落实有程序、程序有控制、控制有标准”;要积极构建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通过强有力的制度约束和责任追究推动履行主体责任,“谁主管、谁负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用完善的责任体系来确保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
   三、强化监督制约,确保标本兼治。 要不断完善监督预防体系,做到关口前移、惩防一体、标本兼治,充分发挥体系的综合效应。要突出监督主体,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一把手”集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于一身,容易形成权力过度集中,因此必须作为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同时领导干部既要有“伸手必被捉”的自警,更要有“用权受监督”的自觉,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无论是用权还是用钱,无论是说话还是办事,都要严格自律。要把握监督重点,对“三重一大”等,实施风险评估机制,从决策到立项,从推进到实施,强化全程监督、同步跟进,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全过程监督,确保权力运行安全有序。要提高监督实效,监督的根本在于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只有监督到位,责任落实,才能确保制度的刚性运行,才能使党员领导干部真正把党纪国法视为高压线、警戒线,切实养成在法治轨道上用权、在纪律约束下工作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