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实施党建制度改革 “一市一点”攻坚项目

13.04.2015  14:27

为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新要求,推动党建制度改革向纵深拓展,经省委同意,决定实施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一市一点”攻坚项目,由每个设区市确定一项具有本地特色、有一定工作基础、能切实破解难题、形成推广实效的改革作为2015年改革重点项目,经考核验收、总结规范后在全省全面推广,形成“一市一亮点、全省一盘棋,次第开花、整体推进”的生动局面。目前,省委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在整体推进改革的基础上,已下发专门通知,汇总形成了全省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一市一点”攻坚项目2015年工作计划,明确了改革路径、进度安排、成果形式和工作成效,并有条不紊地推进。

实施 “一市一点”攻坚项目,是我省今年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专项小组先后深入基层调研、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并与中央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进行了沟通,与各地进行了衔接,得到了上上下下的肯定和支持。

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一市一点”攻坚项目,采取“对准焦点、抓住重点、先行试点、突破难点、形成亮点”的“五点合一”方式,鼓励各地解放思想积极探索,推动改革顶层设计和基层实践结合,破点攻坚、以点带面,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项目实施坚持实事求是,各有侧重,分类推进,对中央和省委有要求的坚决落实、切实推进,对条件成熟、形成共识的做好总结完善、深化提升,对牵涉面广、关注度高的先行试点、及时总结,努力推出一批叫得响、立得住、群众认可,在全国有影响力、对改革有推动力的品牌。

经通盘统筹、认真研究、反复沟通,各设区市紧盯制约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立下了改革“军令状”:南昌市健全完善基层协商民主工作机制;九江市建立健全从严管理干部机制;景德镇市探索分级实名评价推荐干部机制;萍乡市构建破解“四唯”的科学选人用人机制;新余市全面推进村级“民事代办”制;鹰潭市深化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赣州市建立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制;宜春市“三个一百”健全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机制;上饶市健全基层党建责任落实保障机制;吉安市探索建立党代表和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更好发挥作用和影响的工作机制;抚州市探索完善农村实用人才创新创业机制。

为确保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一市一点”攻坚项目取得实效,专项小组将在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领导下,切实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履行好牵头抓总、督促落实的职责,加强沟通协调,注重督促检查,建立考核机制,加强宣传引导,统筹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推动形成“系统推进、各有侧重、以点带面”的工作格局。(记者魏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