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凤军:党政领导在企业任职要有制度约束
据新华社电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组织部发出通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提出凡按规定经批准在企业兼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领取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兼职不得超过1个;连任不超过两届;兼职的任职年龄界限为70周岁。(10月31日 新京报)
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本是为了企业的发展,本是体现了政府部门对企业发展的关爱,更是希望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谋事干事,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为经济的发展给广大群众带来更多的实惠,就是这样的好政策却在落实中变了味,很多在企业任职的领导干部不仅仅在企业兼职了,同时违反了党和政府的相关规定,在企业兼职时领取不应该取得的报酬,非但如此,还有的领导干部将自己的手伸得很长,在企业里吃拿卡要,还收贿赂,正是这样的现象存在,让领导干部的形象一落千丈,因此说对于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的,必须有相关的制度约束其行为。
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组织部发出通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此意见的出台,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在报酬收入及任职时间方面都给了详细的规定,对领导干部在企业内兼职(任职)不再出现违法违纪行为起到了约束的作用。在出台这项措施的同时,我们在关注的同时更要呼吁政府部门,在有制度的前提下,更要出重拳对于领导干部在企业任职所出现的腐败现象进行严惩,只有做到这样,才真正体现制度的出台与反腐声势的强力统一。
在今天,党中央治理官员腐败的相关规定从各各方面出台,无论是“八项规定”、“六项禁令”,还是今天出台的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的相关规定,都是体现了党中央强力反腐的决心,都要求党员干部抛弃腐败思想,要求党员干部在党的教育实践工作中在破除“四风”活动中,除去恶疾,打造新生。正是如此,在治理党员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进行违法活动时,更应该与当前反腐工作和破除“四风”活动相结合,对于领导干部在企业任职内出现的问题发现一起严惩一起,决不姑息,让领导干部明白自身的责任,只有这样,才能够打造清廉干部,才能够打造清廉政府。
对于反腐,党中央已经做到制度落实做金石声,让我们看到了很多领导干部因为腐败问题权力被关进笼子里,自由也受到了羁绊,在反腐和破除“四风”工作中,党中央制度制订深入人心,制度落实深入人心,让我们让看了党和政府内的新气象,如今再下新规定,对领导干部在企业任职进行约束,真正是让腐败之手无处可伸,让领导干部腐败的思想无处生根,这样新制度落实,让我们广大群众如何不会鼓掌喝彩呢!
风起了,红旗飞扬了,党和政府治理腐败的好政策如春风劲吹,我们相信,在治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活动中,党中央在出台相关规定的同时,更会举大棒,出重拳,与时代节奏相结合,让领导干部在企业任职出现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