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江西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

26.10.2018  17:24

10月26日,省长易炼红主持召开第13次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江西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等议题。

会议强调,制定我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具体措施,是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江西实际进行具体量化,并实现全覆盖,对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坚决防范和根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十分有益。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强化安全生产的红线意识,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要明晰职责任务,进一步明确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时刻警醒、不能淡化、不能弱化;要形成工作合力、齐抓共管,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要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将安全生产融入企业经营全过程。

会议要求,省安监局修改完善后报省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