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本月起患者入住二级以上医院后须签拒红包协议

07.05.2014  13:04

  按照国家卫计委的要求,自5月1日起,患者入住进二级以上的医院,将会在24小时内与住院的医生一同签订一项协议,也就是《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承诺不收、不送红包及贵重物品。我市共有多少所二级以上医院规范要求医生与患者签订这一协议?在正式实施4日后,医生和患者如何看待这一措施?记者4日在我市部分医院进行探访,并向相关部门负责人了解有关情况。

   患者:“送红包”为求安心和表谢意

  今年50多岁的成女士因左脚走路疼痛,到医院检查后发现左脚外踝骨裂,趁着五一放假子女有空照顾她就到医院来做了手术。“我女儿找了一个比较熟的医生,没给红包,术前的协议都是我自己签的。”成女士告诉记者,她并不知道《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是本月初才开始正式要求签署。邻床的邓先生则表示,现在的人其实都是自己在纠结到底是送还是不送,现在有这个协议就不用去纠结了。“现在明确知道,原来这医院、这医生不收你红包,但是同样把事情做好,这对于改善紧张的医患关系其实是件好事。”邓先生说。

  随后,记者又随机在另外两所医院采访了十多位患者后发现,现在的患者多喜好“托熟人”、“走门路”找相熟的医生做手术,而那些乡镇或周边地区赶到我市医院治疗的患者,更为注重“送红包”:“我们在这里不认识什么人,给医生送红包也就是想图个安心。”“大家都不送我们就不送,送也是希望医生能平等对待我们的家里人。”“大医院医生好,治好了病我们就感谢他,不送红包我们送点土特产表示谢意也是一样的。”

   医生:不可能完全杜绝“送红包”现象

  “这个协议对真正想收红包的医生,可能起不到任何约束的作用,但是对于不收红包的医生,有点多此一举。”市卫生局医疗政策科蒋科长在采访中告诉记者,他通过网络了解到,不少医生对这个协议表示反感,认为这样的方式伤害了医生的感情。

  记者采访了我市部分医院的住院部的医生,他们纷纷说出了自己的看法:“我对这个协议没有什么看法,反正上面要求要签,签就是了。”“这种承诺不是真的通过一个协议来体现的,我是个不收红包的医生,我觉得我认识的都是这样的医生。”“这种承诺我觉得只要医院官方有这么一个告知或告示就可以了,比如我们医院,医生就不需要患者送红包。”

  副主任医师江医生4日上午收治了一名病人并刚刚签署了一份协议。江医生说:“我现在也快退休了,什么事都碰到过,签协议不可能杜绝‘送红包’的现象,但至少解决了那些不想收红包的医生的麻烦,也让住院患者不需要再纠结到底要不要送的问题,作用肯定是有的。”

   卫生部门:目前我市有7所二级以上医院已开始施行

  “《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内容不仅规定医生不得收‘红包’,患者不得送‘红包’,还提醒了医患双方的行为。”蒋科长告诉记者,协议一式两栏,写明了医护人员和患者分别应做出的三点承诺,除了不收红包及贵重礼品外,医生还承诺尽心尽责为患者治疗疾病。充分履行告知义务,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隐私权等各项权利。同时,患者也承诺积极配合诊疗,对疾病诊断治疗中客观存在的危险做出慎重理智的决定,要尊重医护人员,服从管理和安排,不向医护人员送红包等。

  据蒋科长介绍,我市目前有7所二级以上的医院,自5月1日起,患者入住医院后24小时内均按照要求与住院医生签署协议,其中市第一、二、三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和市妇幼保健院均为三级甲等医院,乐平市人民医院和航空航天部昌河飞机制造厂职工医院为二级甲等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