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开展全区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专项整治行动

21.05.2015  10:10

  

  记者近日从自治区住建厅了解到,广西从3月起在全区开展为期5个月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农村危房改造中确定对象把关不严、违规操作、谋取私利等问题,以确保广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专项资金安全、规范、高效的运行。

  据了解,此次主要整治检查对象包括负责牵头实施2013年和2014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各级住建部门。检查范围包括2010年以来,财政和审计部门对涉农资金的各种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和处理情况和专项整治期间群众举报的事项。

  此次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在清理、检查和纠正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以下的问题: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进行贪污、受贿、谋取私利;基层干部冒领、私分农民补助金;申报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违反政府采购及招标管理规定;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延压项目资金;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资金分配安排和管理使用混乱,管理制度缺失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违法的行为。

  自治区住建厅要求,各级住建部门要摸清本地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底数和拨付情况,在有效梳理项目资金的基础上,深入查找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及项目管理中存在的各类问题;要积极开展“回头看”,对2010年以来各级财政和审计部门对涉农资金的各种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和处理结果进行分类梳理,逐项检查后续整改落实情况。

  对2010年以来各类检查发现的问题,在此次整治行动中未整改处理的,将要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督促或问责;对此次检查新发现的问题,按照问题性质,要分类制定方案,限期进行整改;同时把好政策尺度,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限期追回财政资金,调整有关账目,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违法违纪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自治区住建厅还要求,各级住建部门要加强基础资料的搜集整理,用事实和数据反映问题,同时要找准政策落实和资金项目管理中的风险点,完善制度办法,提出政策建议,创新资金使用和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长效机制。

  同时,各级住建部门还要严格执行信访举报保密制度,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还要搜集整理本地、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动态,每周至少编发两次简报报送自治区住建厅。

  据悉,这次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共分为部署启动、自查自纠、整改完善和全面总结四个阶段。(有修改)

摘自 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2015.05.15 陈芊洁